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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區域堅持以生物防治為主,應急化學防治為輔,加強天敵保護利用,同時加強合理放牧,調節草原植被覆蓋度,保護草原生態環境,減少蝗蟲暴發頻率。在內蒙古高原南部及其周邊蝗區,主要采用微生物、植物源和化學農藥防治以及牧雞牧鴨等防治方法;在新疆蝗區,主要采用人工招引粉紅椋鳥、牧雞牧鴨和微生物、植物源和化學農藥防治;在青藏高原蝗區,優先選用植物源農藥,或植物源農藥與微生物農藥復配劑進行藥劑防治。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大力推廣生物防治。在蝗蟲中低密度發生區、自然保護區、綠色農畜產品基地,大力推廣微生物、植物源農藥等生物防治技術,力爭生物防治比例每年提高2個百分點,2020年達到65%以上。
2.加強天敵保護利用。在新疆等北方草原蝗蟲發生區,充分發揮天敵控害作用,大力推廣人工筑巢招引粉紅椋鳥治蝗技術,確保每年控制蝗蟲面積400萬畝左右。同時,因地制宜推廣牧雞牧鴨治蝗技術,力爭防控面積達800萬畝以上。
3.及時開展應急防治。當暴發高密度蝗蟲時,及時組織應急防控行動。在地勢開闊,地形高差較小地區采用高原直升飛機噴施;地勢開闊平坦,發生較為集中的區域,采用大型機械防治。確保達標防治處置率達60%以上,高密度點片防治處置率達100%。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防控工作機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建立健全縣級以上蝗災防治指揮機構,完善應急預案,落實“政府主導、屬地責任、聯防聯控”的工作機制,明確地方各級政府和部門的治蝗職責。建立健全蝗災防控值班、信息報送和蝗災治理考核制度,對治蝗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必要的表彰和獎勵,因工作失職或防控不力,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分。
(二)穩定增加資金投入。蝗災治理屬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權,各級政府應將蝗災治理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隨經濟增長逐步加大支持力度,確保蝗情監測、防控組織、生態改造、應急防控等相關工作正常開展。中央財政重點支持蝗情監測、應急防治物資儲備,以及必要的航化作業、大型植保機械等治蝗基礎設施設備建設。地方財政重點支持蝗區生態改造和應急防治等,應出臺扶持政策,鼓勵農民在蝗蟲孳生區域墾荒種植或改良草場,逐步縮小蝗蟲孳生面積。
(三)構建監測防控體系。充實監測隊伍,確保農區每萬畝蝗區有1名查蝗員、農牧交錯區每5萬畝蝗區有1名查蝗員、牧區每10萬畝蝗區有1名測報員。提供經費保障,保持基層測報隊伍穩定。在主要蝗區建立一批蝗災應急防控專業化隊伍,做好防控培訓和演練,增強突發蝗災應對能力。加強治蝗人員技術培訓,對縣級以上植保公共服務機構的治蝗管理和技術人員,每5年輪訓一次。強化對查蝗員、測報員以及蝗蟲專業化統防統治從業人員的培訓,切實提高服務能力和新技術普及率。
(四)加強防控設施建設。結合實施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建立全國農區、牧區蝗災防控指揮調度中心,提高蝗災應急防控指揮能力。加強蝗情監測田間站點建設,配備自動化程度高的野外監測調查設備和交通工具等。在重點蝗災發生省(區、市)建設區域性蝗蟲應急防治中心,河北、內蒙古、山東、河南、新疆等蝗蟲重發省(區)支持配備施藥飛機以及大中型防控設施設備;其他省份以配備大中型防控設施設備為主,確保應急防控處置率達100%。加強對現有治蝗和農用機場的管理和應用,完善飛機作業保障設施,支持配置農用飛機或無人植保機,增強蝗災應急防控能力。
(五)提升預警與指揮信息化水平。建立覆蓋農區、牧區的全國蝗災監測預警與防控指揮信息系統,與農業應急管理指揮決策系統相銜接,建立蝗災信息數據庫,提高防控指揮信息化水平。加強蝗災防控標準的制定,提高防控技術規范性。積極配備蝗區勘測與蝗蟲調查設備,組織開展農區和牧區蝗區數字化勘測。開展蝗蟲物聯網監測技術應用試點和遠程監控技術探索,提高蝗情自動化監測水平。
(六)組織開展防控技術攻關。繼續強化對蝗蟲研究項目的支持,建設農區和牧區蝗蟲研究重點實驗室,支持蝗蟲研究野外試驗站建設,加強蝗情監測預警與蝗災可持續控制關鍵技術研發。支持建立治蝗生物農藥產業化研究和中試基地,加強對生物農藥的生產工藝、制劑加工和包裝、儲藏、運輸以及田間應用技術等研究,完善配套技術。加強蝗蟲資源開發利用研究,開展蝗蟲加工工藝和營養物質提取等技術攻關。
(七)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加強中哈治蝗雙邊合作,建立與蒙古、俄羅斯、吉爾吉斯斯坦等鄰國的治蝗合作機制。探索通過聯合國糧農組織信托基金在周邊鄰國建立蝗蟲監測站,加強對境外遷入蝗蟲監測。加強與聯合國糧農組織等國際組織以及澳大利亞、美國等發達國家的治蝗合作,通過人才交流、合作研究和技術引進等方式,加大對先進治蝗技術的學習與引進。加強對非洲國家的治蝗技術培訓和治蝗援助,協助提高其蝗災防控技術水平,推動我國先進治蝗技術與產品出口和推廣應用。
(八)推進防控機制創新。堅持“政府支持、企業參與、市場運作”的原則,積極探索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蝗蟲防控機制。在具備條件的蝗區大力開展防控機制創新試點,積極探索政府購買蝗蟲防治的服務方式。大力扶持蝗蟲防控專業化服務組織,鼓勵各類植保專業化服務組織參與蝗蟲防治,優先支持推廣全承包防治等服務模式。在新疆等草原蝗區,積極培育牧雞牧鴨治蝗合作社和服務公司,以購買服務的方式,推廣牧雞牧鴨治蝗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