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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已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7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
生態環境監測是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支撐。目前,我國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存在范圍和要素覆蓋不全,建設規劃、標準規范與信息發布不統一,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監測與監管結合不緊密,監測數據質量有待提高等突出問題,難以滿足生態文明建設需要,影響了監測的科學性、權威性和政府公信力,必須加快推進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要求,堅持全面設點、全國聯網、自動預警、依法追責,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公眾監督的生態環境監測新格局,為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明晰事權、落實責任。依法明確各方生態環境監測事權,推進部門分工合作,強化監測質量監管,落實政府、企業、社會責任和權利。
健全制度、統籌規劃。健全生態環境監測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體系,統一規劃布局監測網絡。
科學監測、創新驅動。依靠科技創新與技術進步,加強監測科研和綜合分析,強化衛星遙感等高新技術、先進裝備與系統的應用,提高生態環境監測立體化、自動化、智能化水平。
綜合集成、測管協同。推進全國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聯網和共享,開展監測大數據分析,實現生態環境監測與監管有效聯動。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國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基本實現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狀況監測全覆蓋,各級各類監測數據系統互聯共享,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顯提升,監測與監管協同聯動,初步建成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使生態環境監測能力與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