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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網絡支付管理新規出臺 鼓勵電商發展
央行今日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網絡支付的賬戶分類與監管及法律責任等進行了明確的規范。
針對個人賣家這一特殊群體,《管理辦法》規定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個人賣家賬戶可以視同單位賬戶管理,不受個人賬戶的余額付款額度限制。同時,個人消費者的單日累計余額支付限額,可由5000元提高至1萬元。這也表明,在制定管理辦法時,央行充分考慮了電商行業的現狀與未來空間,給予足夠空間鼓勵電商行業發展。
網銀與快捷支付不受限制 對用戶體驗影響有限
從動議到起草再到正式頒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經歷了前后經歷了兩三年的時間,期間業界的討論也頗多。今年7月31日,央行公布了管理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并進行網絡公示。而今日,央行正式下發了管理辦法,意味著我國關于網絡支付的規范最終落定。這一《管理辦法》將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實施。
對比7月底的征求意見稿,《管理辦法》主要從兩方面進行了修改:一是優化了個人支付賬戶分類方式,從兩類擴充到三類;二是對支付機構實施分類管理,根據支付機構分類評定情況、支付賬戶實名制落實情況制定了差別化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