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針對個人消費者,管理辦法規定,在支付機構評級為A且滿足實名比例要求時,則II類、III類賬戶的單日余額累計交易限額可由原來的5000元上調為1萬元。對于用戶使用銀行賬戶付款的(銀行網關或快捷支付),不屬于《辦法》規范范疇,不受限額約束。對于評級為A且滿足實名比例要求的支付機構,快捷支付的交易驗證方式可以由銀行與支付機構自行約定。這能使得消費者使用快捷支付時有更流暢的體驗。
支付寶表態:有利于行業長期健康發展
對于《管理辦法》的發布,支付寶方面表示,本次《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的發布,對于互聯網支付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明確的規范和指導,對于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將帶來積極正面的影響。在《辦法》中,央行還首次明確了建立“支付機構分類監管指標體系”的新思路,鼓勵行業中合規經營、有充分風險管控能力的企業更好地開展服務和創新,同時也對消費者權益提供了更好的保護,對于行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里程碑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