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7日電 教育部日前在其官方網站發布《教育部 人事部 勞動保障部關于積極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勵和提倡所有高校從2008年起開設就業指導必修課或必選課,實施“高校畢業生創業行動”,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
通知要求,勞動保障部門與高校要加強合作,將高校畢業生創業培訓工作納入創業培訓總體規劃,開展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創業實訓,推動高校畢業生創業基地建設。
通知要求各地和高校實施“高校畢業生創業行動”,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及時總結和推廣高校畢業生創業的典型和經驗,以多種形式開展創業教育,大力倡導創業精神,培養創業能力。
通知強調,高校要進一步提升就業指導和服務水平,將就業指導課程切實納入高校教學計劃。各地和高校要定期開展就業指導教師培訓,開展高校就業指導人員資格認證工作,努力建設一支相對穩定、高素質、專業化、職業化的就業指導工作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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