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岸高中的教學樓如今已人去樓空。(攝于2007年11月15日)
望都中學校門口張貼的攻擊金岸高中的內容。(攝于2006年7月)
10月16日下午,30多輛大客車、警車浩浩蕩蕩地駛往河北望都金岸高中,將800多名學生和35名教師強行拉走。
這一幕,對丁彩英來說形同惡夢——她創辦的金岸高中由此遭受了一場致命的“閃電式”打擊。
突如其來的滅頂之災
10月16日中午11時,有關人員以談話為由,把河北保定望都縣金岸高中董事長丁彩英及校長“請”到縣城一家賓館。當時,丁彩英并不知道這意味著什么,到了賓館之后的遭遇,很快就讓她大驚失色。
有關人員聲稱,為了保護她們的安全,不準她們離開。丁彩英馬上意識到,自己被軟禁了。
直到當晚8時,丁彩英和金岸高中校長才獲得人身自由。她們離開賓館后才得知,當天下午,望都縣文教局在縣委、縣政府的組織協調下,將金岸高中全體師生拉到了該縣公辦學校——望都中學,并強制金岸高中“分流解體”。
不知真相的師生們就這樣被拉走了。
一所創辦僅僅兩年的民辦中學,轉眼間人去樓空,讓人感嘆世事的無常。
他們憑什么這樣做?這,不僅僅是丁彩英一個人的疑問。
面對金岸高中師生的質疑,望都縣文教局理直氣壯地宣布:保定市教育局已吊銷了望都金岸高級中學的辦學許可證!
丁彩英大惑不解,因為此前她從未收到金岸高中辦學資格被取締的任何文件。
15天過后,丁彩英才收到由河北省保定市教育局簽發的“教育行政處罰告知書”。這份“告知書”宣告了將吊銷望都金岸高級中學辦學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建議,并聲明金岸高中依法有申辯的權利。
“800多學生早被強制轉學了,還說什么權利?”丁彩英看著告知書淚流滿面,“還不是你們想讓誰倒臺,就讓誰倒臺?”
有律師指出,按照法律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時要經過聽證、復議和訴訟程序。也就是說,保定市教育局所作的行政處罰目前仍在進行中,吊銷金岸高中辦學許可證的行政處罰還沒有最終作出。
“可是,我的學校卻遭受了滅頂之災。”丁彩英說。
“告急書”引來的禍端
2005年,31歲的丁彩英在其家鄉望都縣領導的感召下,雄心勃勃地從石家莊來到望都縣,投資創辦望都金岸高級中學。她的投資被望都縣列為2005年~2006年全縣十件大事要事之一。當年7月,保定市教育局批準該校試辦學一年,2006年正式批準該校辦學。該校占地70多畝,建筑面積兩萬多平方米,總資產2300多萬元。由于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學校實現了當年建校當年招生737人的成績。2005年和2006年的望都縣政府工作報告,都對金岸高中的創辦和丁彩英的投資給予肯定。丁彩英也因此當選為望都縣人大代表。
大學教師出身的丁彩英,雖是第一次辦這么大規模的學校,但辦學基本上中規中矩。望都金岸高級中學實行寄宿制,采取封閉式教學和軍事化管理。學校教師基本上是當地有豐富經驗的老教師和優秀的大學畢業生,學校還吸引了從外地前來求學的學生。
“現在想想,我當時真幼稚。望都縣是個只有30多萬人口的小縣,我來辦高中,不是搶別人的食嗎?”丁彩英沮喪地說。
她告訴記者,金岸高中第二年招生時,就遭到了望都縣公辦學校———望都中學的排擠。
2006年招生時,望都中學竟然將詆毀金岸高中的宣傳品貼到了望都中學校園里及校園外。在這些宣傳品上,保定市教委批準望都金岸高級中學成立、試辦的批文等復印件被刻意突出,文件中的“試辦期一年”被紅筆勾畫,由于重點標明而十分醒目的這句話,很容易讓人產生金岸高中不規范、辦不長的印象。受這些宣傳的影響,金岸高中當年果真流失了一部分學生,只招了420多人。
2007年,丁彩英投入前所未有的力量進行招生。7月底,來該校預交報名費的達到400多學生,可到8月1日交學費辦入學手續時,僅有幾十人,其中有300多學生流失了。
心急如焚的丁彩英趕緊走訪學生及家長,尋找原因。結果發現,公辦學校望都中學的一些老師、校長和縣文教局的個別干部,向該縣應屆初中畢業生散布流言蜚語,動搖了廣大學生和家長的信心———他們聲稱,金岸高中已經倒閉,縣文教局已不允許金岸高中招生,金岸高中的在校生今年要分流到望都中學。
招不到學生,學校就難以為繼。面對生死攸關的不利局面,8月3日,丁彩英給望都縣委、縣政府遞交了一份告急書,陳述學校面臨的生存危機,希望得到縣政府的支持,制止不正當的競爭。
“我萬萬沒有想到,我的告急書卻成了別人收拾我的理由。”丁彩英說,8月20日,她收到了縣文教局的《關于要求望都金岸高級中學進行整改的通知》,這份通知要求金岸高中進行為期3個月的整改。
深知自己處于劣勢的丁彩英對此積極配合,希望以此走出困境。但是,整改不到兩個月,望都縣文教局卻向保定市教育局報送了《關于停辦望都金岸高級中學的請示》。10月16日,保定市教育局作出批復,決定停辦望都金岸高級中學,吊銷其辦學許可證,并委托望都縣文教局對望都金岸高級中學實施行政處罰。但這一批復并沒有按法律規定履行向望都金岸高級中學送達的程序。
保定市教育局一位負責人承認,該批復是“內部的”,并未向金岸高中送達。保定市教育局至今也沒有吊銷該校的辦學許可證。
望都縣一位副縣長稱,創辦金岸高中是一項利民工程,當年縣委、縣政府把它當作大事來辦,從投資到建設都非常支持。但他又說,辦教育與辦企業是不一樣的,辦教育有自己的規律,丁彩英“不會辦事”,導致學校管理、教學不到位。縣政府之前對該校進行了整改,整改不了就停辦,審批部門有權按有關規定對該校進行處置。
據記者了解,轉到望都中學的學生,現在是90多人一個班,在望都中學原來閑置不用的實驗室和食堂里上課,任課老師也是從金岸高中拉過來的。
一起違法侵權行為
未經金岸高中校方和學生許可,擅自將學生拉到另外一所中學讀書,這顯然侵犯了學校和學生的權利。
在金岸高中的辦學許可證并未被吊銷的情況下,望都縣文教局以該校的辦學許可證已被吊銷為由,采取“突擊行動”,使這所學校化為烏有,這顯然是違法的行政行為,侵犯了該校的辦學權。
記者注意到,保定市教育局于2007年10月16日作出的《關于停辦望都縣金岸高級中學的批復》稱:“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經研究,決定停辦望都金岸高級中學,并吊銷辦學許可證”。但實際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都沒有說可以對民辦學校實施停止辦學的行政處罰。因此,在金岸高中的辦學許可證未被吊銷之前,該校辦學的權利依法不得被剝奪。
“怪就怪在望中(望都中學)的校長是(縣文教局)局長兼任的,金岸(金岸高中)不是望都的‘親生子’。金岸分去了望中的生源,誰會舒服,生源就是財源嘛。”望都中學一位退休教師對記者分析說。(本報北京12月11日電 ,本報記者 宋廣輝 唐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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