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黃曄)昨日,市教委安穩辦負責人蔣運春透露,目前重慶“一小時經濟圈”有200萬學生已享受“免費”校方責任險,今年9月新學期,市教委準備在全市范圍內推行。
保險費政府買單
日前,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簽發《關于推行校方責任保險完善校園傷害事故風險管理機制的通知》,決定將在全國各中小學校中推行由政府購買意外傷害校方責任保險的制度。其中明確,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投保校方責任險所需費用,由學校公用經費支出,每年每生不超過5元。
而2006年秋季開學,重慶市教委在主城9區已經進行了校方責任險試點工作。蔣運春說,2007年,校方責任險將擴大到“一小時經濟圈”(23個區縣)。除中職學校、民辦學校、幼兒園外,所有學校學生都能享受“免費”校方責任險。“每年每生校方責任險保險經費為5元,全由政府買單。”
今秋開學,校方責任險將在全市學校推行。
最高賠付額15萬
校方責任險是指學生在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因學校有責任而造成的學生人身意外損害后果,就按照校方責任險條款進行賠償。
蔣運春介紹,在校方有責任的情況下,中小學校校方責任險保險金額為每位學生每年13萬元,高校學生每年5萬元。在校方無責任的情況下,中小學學生校園內意外傷害死亡、傷殘一級補償2萬元,高校學生10萬元。學生校園外意外傷害死亡、傷殘一級補償5000元,疾病身故補償5000元。該負責人還介紹道,但在學校負有完全責任的情況下,每位學生的保險補償金額最高可達15萬元。
校方責任險讓三方受益
“校方責任險讓學生、學校、社會三方都受益!”昨日,長期從事教育法律服務的張有德律師針對我市校方責任險發生的案例進行了分析。
案例一
教室摔斷腿獲賠1萬
2007年11月,江北某小學三年級學生小明做值日生。放學后,她留在教室里,站在凳子上布置黑板。旁邊玩耍的一位同學碰倒凳子,小明腿被摔斷。
張律師說,這起事件保險公司賠償小明醫藥費、營養費及各種合理費用1萬余元。如果沒有參與校方責任險,家長和學校都要為此扯皮。
案例二
上課受傷學生獲全賠
本學期,某中學初一學生在體育課上參加“三人兩道”賽跑活動,不慎被擠倒,摔傷。學生立即被送進醫院醫治,一切費用保險公司全賠。
張律師說,在校方責任險未實施前,學生的安全問題像一把“利劍”懸在校長和老師頭上。現在實施校方責任險,無疑為學校松了綁。
本報記者 黃曄 (來源:重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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