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監會對部分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進行了抽樣調查,并通報了部分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存在的問題。其中,銀行系QDII存在未有效開展客戶評估的問題。
據通報,當前部分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主要存在以下六個方面的問題:
產品設計管理機制不健全。部分商業銀行未能按照符合客戶利益和風險承受能力的適應性原則設計理財產品,沒有從資產配置的角度進行產品開發和投資組合設計,沒有應用科學合理的測算方法預測理財投資組合的收益率,沒有設置相應的市場風險監測指標和有效的市場風險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體系。
未有效開展客戶評估。部分商業銀行沒有進行客戶風險偏好評估工作,或評估工作流于形式。沒做到準確了解客戶的財務狀況、投資目的、投資經驗以及風險認知和承受能力;沒有評估客戶是否適合購買所推介的理財產品,并將有關評估意見告知客戶。這些不符合關于客戶評估的相關規定。
產品宣傳中風險揭示不足。部分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宣傳過程和相關宣傳品不能充分揭示風險,沒有以醒目、通俗的文字進行表達,也沒有提供必要的舉例說明,而是過分強調預期收益率,這些不符合關于產品宣傳和說明的規定,不符合關于與客戶進行充分風險信息溝通并進行法律約定等程序規定。
未能建立完整的事前、事中、事后信息披露機制。部分商業銀行未及時通過有效渠道和方式向客戶告知產品相關情況,特別是在理財產品存續期內,未能很好地向客戶提供方便、及時、準確的資產變動、期末資產估值等重要信息,不符合關于賬單提供和收益報告的要求。
此外,銷售人員管理漏洞和投訴處理機制不完善的問題也不容忽視。
銀監會要求,針對上述六大問題,各商業銀行要給予高度重視,引以為戒,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切實加強合規管理,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及時進行自查和整改,穩步推進個人理財業務健康有序發展,切實提高金融服務水平。(閆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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