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表示,各成人高校在國家核定的招生總規模內可根據生源和考試情況對分省計劃進行適當微調,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超計劃招生和變更計劃類型及層次,特別是業余和函授計劃一律不得變更為脫產計劃,不得向生源不足的省份調入計劃。
教育部辦公廳昨天下發了《關于做好2008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各省級成招辦和成人高校嚴禁體制外違規招收學生,嚴禁普通高校招收成人高等教育脫產學生,嚴禁委托函授站(點)、教學點、合作辦學單位、中介機構或個人以“代招”、“代理”等名義介入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
教育部表示,各省級成招辦確定2008年本省(區、市)錄取標準時,原則上不低于2007年,不得為完成招生計劃或為爭取調整計劃而過低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控制分數線需報教育部備案后方可公布執行。
此外,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認真研究2008年各層次計劃和各成人高校的生源情況,加大計劃調整力度,特別是專升本生源不足的省份,應適當調減本科錄取人數;各成人高校應根據生源狀況合理確定錄取人數,生源不足應予減招,不得為完成計劃而降低錄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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