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高考時。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將于6月7日至9日舉行。據了解,2009年全國普通高校本專科計劃招生629萬人,比2008年增長4%,報名約1千萬人。
與往年相比,今年的高考又出現了一些值得關注的新亮點。
16省份實行平行志愿
2009年,在湖南、江蘇、浙江、上海、安徽、遼寧等6個省市實施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基礎上,新增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廣西、云南、貴州、四川、寧夏等10個省區進行改革試點。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改革,是落實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報風險,進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滿足率和滿意度的措施。
記者從教育部了解到,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省級招辦應向社會公布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并根據高等學校公布的招生計劃數和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向各有關高等學校提供生源分布統計。高等學校可根據生源分布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同一批次內所有高等學校在生源所在省級招辦規定時間內確定調整計劃數和調檔要求后,省級招辦開始進行平行志愿投檔,并負責向社會公布各高等學校實際招生計劃數和錄取分數線。
高校預留計劃不得超過1%
“安排跨省(區、市)招生的本科高等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可以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不得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凡有預留計劃的高等學校,須將預留計劃數報其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教育部備案。”《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對各高校預留計劃在招生總數所占比例做了明確規定。
教育部要求,高等學校應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加強對人才需求的分析、預測,自主、科學、合理地安排招生來源計劃。
“高等學校應集體研究決定本校調整計劃的使用,調整計劃應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區、市)使用;高等學校負責處理因調整計劃使用不當造成的遺留問題,不得降低錄取標準指名錄取考生;嚴禁高等學校利用調整計劃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記者還了解到,根據教育部的要求,高等學校及其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調整計劃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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