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閉幕的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明確提出,教育要發展,根本在改革。《教育規劃綱要》更是對招生制度特別是高考改革提出了明確思路。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和《教育規劃綱要》精神,就要針對目前高考制度存在的弊端進行銳意改革。
近日,北大、清華等著名大學為錄取多少“狀元”各執一詞,喋喋不休。而美國耶魯大學只用半小時就把我們心目中最優秀的學生挑走了。中外大學在選拔人才方面差異很大,我們仍堅持統一高考,而外國許多大學實行自主招生。香港的大學錄取內地學生也很注重面試成績。這些,給中國高考改革帶來什么樣的啟示?中國式高考應該向別人學些什么?
——編 者
□“什么人能考上北大、清華?”提出這個問題,很多人的答案都會類似,“高分生、尖子生、高考狀元。”
□“什么人能考上哈佛、耶魯、普林斯頓?”提及這個問題,答案就五花八門了,“得過西屋獎的、自編歌曲募集善款的、還有推銷餅干的……”
當然,面對同樣問題的不同回答,我們首先應承認,美國的高校招生制度歷經300多年已日臻成熟完善,與其本國的歷史、文化、經濟、政治等多種因素相關,其他國家可受其啟發卻無法生搬硬套,畢竟“橘逾淮而北為枳”。但就在2010年這個高考之后的夏天,發生的一些事情,讓我們無法不反觀國外的高招制度,而對中國式高考,重新思考與打量。
2010年高考后,火熱而喧囂。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兩所國內一流學府為了各自狀元的錄取數量大打口水戰,一家說自己囊括了全國九成的理科狀元和近三成的文科狀元,一家則稱將六成以上的狀元收歸門下。而就在此時,湖南一所知名高中的校長卻頻發感觸:“耶魯大學的面試官真厲害,幾個問題就將我們心目中最好的學生全部挑走,而這些學生如果參加國內的高考則多半考不上清華北大。”
這情景,不禁又讓我們回想起這些年來有關高考狀元之爭論種種,回想起2005年香港大學自行在內地收取本科生,11名各省市的高考狀元因面試成績不理想而被拒之門外,又或讓我們回想起1996年,哈佛大學也曾向165個SAT滿分的狀元說“不”,而理由就是,對高分背后的綜合素質并不滿意。
一面是國內最知名的兩所高校仍在忙于狀元之爭,一面是國際知名大學不唯狀元是瞻,而唯素質論。在全國教育工作會議開啟了中國教育改革發展新起點的今天,在培養拔尖創新型人才成為強烈共識的今天,在《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指出“深化考試內容和形式改革”的今天,我們應該對現行的高考制度思考些什么?
特色人才選拔——
“一流考生”與“一流學生”
“究其原因,是因為在高考指揮棒下,很多有特點的學生剛上高中甚至初中階段就被納入了統一的軌道,而沒有太多機會發展自己的個性。”這是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主任孟芊不久之前針對“清華大學從2003年開始自主選拔工作,便為特殊人才的脫穎而出開辟了一條特殊通道,制定了特殊的選拔程序和辦法,包括嚴格的考核辦法和決策程序。然而,除了學科競賽獲獎者和文體特長生之外,卻罕有符合條件的學生”這一現象發表的觀點。
有這樣一種說法:所謂“考生”,是尋找已知世界的現成答案;所謂“學生”,是指勇于探索未知世界的人。兩者一字之差,卻有著天壤之別。目前中國現行的考試制度,培養出來的是“一流的考生”,而非“一流的學生”,中國的學生每年都不乏國際奧林匹克競賽的冠軍,卻始終與諾貝爾獎無緣,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便是諾貝爾獎獲得者的基本要求,是去探索未知的世界和領域。
而也正是由于現行的考試制度,導致教學模式變為以“應考”為目的。而本應“以產生問題為目的”的教學也最終演變成為“以解決問題為目的”的教學。一些在小學、中學階段表現出一些特殊潛質的孩子,為了適應現行的考試選拔制度,也不得不死啃書本,從而最終磨平了身上的獨特之處,由“一流的學生”變為“一流的考生”甚至并不“入流”的考生。
哈佛大學一位校長曾經說過這樣一番話:杰出的大學生來源于杰出的高中生,我們是一個極力培養、鼓勵高中生具備創造性思維和創造能力的學校。社會對一流高中生的贊美,并不局限于好的課堂成績,而是多方面的。要成為哈佛的學生,光有好的成績是不夠的,還要看他是否有開創新天地的創造性;僅有知識是不夠的,還要看他是否有探索未知的好奇心;僅僅關心自身專業領域是不夠的,還要看他是否有關注其他方面的廣泛興趣。
多元評價機制——
單元的結合“1+1<2”,多元的結合“1+1>2”
有這樣一個比喻,一支足球隊,一定要由具備不同技術特點的球員組成,如果11名球員特點雷同,則不可能是一支優秀的球隊。這就是單元的結合“1+1<2”,而多元的結合則“1+1>2”。同樣,世界一流大學追求的境界,也是營造一個多元文化的校園,使得學生在課外學到很多課內學不到的東西,使得學生隨時隨地都能遇到可取長補短的人,而為了營造這樣的環境,就需要有多樣化的錄取標準和多元的評價機制,招收具備不同背景、不同特點的考生。
又是中西方兩種考試制度結果的對比:一名中國考生高考分數距重點分數線僅一分之差,最后遺憾地去了一所很一般的高校。這名考生和其家長感慨,“一分之差,天地之差”;再看國外,哈佛大學最經典的錄取案例是一個出身貧寒的女孩兒,父母靠撿垃圾為生,女孩兒沒有怨天尤人,而是立志靠自己的力量改變命運,最為可貴的是,女孩兒看到社區內還有很多同樣需要幫助的人,便在課余時間做義工,用微薄之力幫助身邊的窮人,后來,女孩兒被哈佛大學錄取;俄亥俄州雪克黑茨市哈沙維布朗高中的愛麗娜·奧聶斯凱斯基一直關注水污染,并選定解決金屬離子污染水作為自己的研究課題,在3000多個小時的試驗后,她終于發明并申報了可以有效減少電鍍時排入水中的金屬離子的專利技術,憑借這一發明,她被哈佛大學成功錄取;一個孩子為了推銷餅干,異想天開地闖入大公司,點名要見CEO,并大膽向其推銷,從餅干如何美味到用賣餅干的錢幫助貧困孩子,再到如果該公司做了這件善事將會在社區造成怎樣的影響……孩子的膽識和智慧打動了CEO,也打動了普林斯頓大學的考官。
我們看到,很多國外高校錄取新生,并沒有固定的指標體系,而是多元評價、綜合評價;既有智力方面的考量,又有非智力因素的要求;既重視學生的考試成績,也注重學生平時的學習成績;既從考試分數、年級排名等硬指標來評價學生,也從充滿人情味和個性化的自薦信、推薦信中了解學生。這種多元的指標,既注重“德智體”全面發展,又不錯失“偏才”、“怪才”。
這種綜合評價方式正是我國高考多元化改革的目標和方向,令人欣喜的是,今年,清華大學從玉樹地區保送錄取了抗震救災小英雄尕瑪朋措,作出了多元評價的可貴嘗試。但在我國優質高等教育資源有限、誠信制約機制尚未健全的背景下,將統考之外的其他因素適度、逐步地納入錄取指標體系,仍只能循序漸進推進。
靈活的考試方法——
考試,是“之一的手段”還是“唯一的目的”?
“考試內容教材化、考試方法單一化、錄取標準教條化”這是一些專家對我國現行高考制度之弊端的評價。具體解釋,就是重“知識立意”、輕能力培養;試題以書本內容為中心,忽視對學習態度、實際能力的考察;高考總分一刀切,忽視個性與特長的顯露。
有學者指出,考試是一種手段,面對考試的結果,可以有各種態度:發現問題,改善之;發現人才,選拔之。但是,當考試這一教學當中“之一”的手段,變為整個教育鏈條中“唯一的目的”,完善人格的教育就變成了“認分不認人”淘汰式應試教育,從而出現教學為考試服務,“目的”為“手段”服務的本末倒置。
我們看到,無論是國外還是國內,隨著考試的歷史發展,在實踐中,人們對考試有了更全面的認識,即任何一次單一的考試內容、形式和方法都無法完整地評價一名學生。因此,很多國家一方面通過實行多次考試的方式來彌補一次考試的不足,一方面,嘗試用多方面的考試內容和方法來全面考查學生。如英、法、德、日等國的考試除了統一的必考科目外,考生和大學的自選考試科目也很多;考試形式除了筆試外,還增加了小論文、面試、口試、實驗等方式。
將校外考試與校內考試結合,從結果性評價轉為過程性評價,是各個國家考試制度的變化趨勢。避免“一考定終身”,給不同類型的考生提供機會,為一位考生提供多次機會,國外一些大學近年來也注意到給予考生考試機會的增多和錄取形式的多樣化。韓國在1980年后,高校錄取就要參照中學成績,并規定高中成績在總成績中比例不能低于20%;德國大學入學資格的獲得,高中學習成績占據總成績的2/3。日本將各大學單獨進行的考試再分為兩次,學生參加第一次單獨考試失敗,仍可挑戰第二次單獨考試。
回到文章開頭的“狀元之爭”,一位高校招生工作人員說得好,“與其在一兩個狀元問題上斤斤計較,不如多一點時間研究招生改革,多一點精力加強學生培養。”相信隨著《教育規劃綱要》的實施,各高校探索“多元評價、公平錄取”的步伐必將邁得更大。正如公眾所盼:有朝一日,北大、清華不再“搶狀元”了,高考制度改革了、教育理念進化了、選材標準拓新了,教育不再“以考為本”了,素質教育也就能實現了,我們擁有一流人才和一流大學的夢想也就能實現了。本報記者 趙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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