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存在一定漏洞,市民認為供水公司難辭其咎
很多市民認為,通過這次自來水污染事件可以看出,供水公司以及質監部門平時疏于對水源進行檢測和監控。水源井及自來水被污染,應與相關部門的監測工作不到位有關。
據衛生部門有關專家介紹,自來水廠生產過程中的檢測程序至關重要,而出廠水至少每天必須測定一次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群、糞大腸菌群、混濁度、濁度、色度、臭味和肉眼可見物,并適當增加游離余氯的測定頻率。
俞秀峰認為,政府應該對百姓的生活安全負責,此次污染事件政府難脫干系,在監管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
內蒙古慧聰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獻華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已于2007年11月1日實施,發生突發事件,政府部門應該盡快啟動衛生應急預案應對危機。水廠作為企業,按照《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提供安全的飲用水產品是其基本義務。
為何自來水污染發生3天后九龍供水公司才向有關部門上報?記者就此問題撥打該公司相關負責人的手機,可是手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該公司一位辦公室工作人員對自來水污染遲報也無法做出解釋,并告知記者換個時間采訪。
同時,有市民對九龍這個民營自來水公司的資質產生質疑。同在一個城市,紅山區、松山區的水源沒有被暴雨污染,新城區的排水設施非常齊備卻出現水源被污染的情況,是不是這家公司的設施存在問題?
多數市民認為該企業對自來水污染后果估計不足,且沒有事后的補救與及時報告,過失嚴重。(記者 辛 陽 賀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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