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009年西藏自治區環境狀況公報》顯示,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工程確定成為國家重點生態保護工程,提出用近5個五年規劃期的時間,投入資金155億元,實施3大類10項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工程,到2030年基本建成西藏生態安全屏障。
環境保護政策與規劃
對《國家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和《西藏自治區“十一五”時期環境保護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了中期評估。國務院審議通過了《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組織編制了《西藏自治區城鎮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
生態環境保護
2009年2月18日,國務院第5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將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工程確定為國家重點生態保護工程,提出用近5個五年規劃期的時間,投入資金155億元,實施3大類10項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工程,到2030年基本建成西藏生態安全屏障。自治區把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工程確定為重大民生工程,成立了由郝鵬常務副主席任組長的規劃實施領導小組,出臺了《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實施意見》,編制了《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實施方案》。以《規劃》批準實施為標志,西藏的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工作,步入了科學規劃、整體推進、有序發展的新階段。
自然保護區建設進一步加強,繼續開展兩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規范化建設。繼續深化西藏森林、草地、濕地、自然保護區、水資源保障和礦產資源開發等6個領域的生態補償研究,啟動了草原生態保護獎勵機制試點工作。在全區啟動了環境優美鄉鎮及生態村創建工作,林芝地區編制了《生態林芝建設規劃大綱》,拉薩市扎實推進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創建活動。實施了14個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落實2009年農村環保專項資金1540萬元。編制完成了《西藏自治區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建設項目環境管理
2009年,全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共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608份,其中環境影響報告書59份、報告表40份、登記表509份。礦產資源勘查項目環保方案484份(其中,延續項目257份)。對國道318線日喀則至拉孜公路改建工程等13個建設項目進行了竣工環保專項驗收。
污染控制
完成了全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檔案的立卷歸檔工作,對全區7地(市)73個縣的污染源普查進行了全面驗收考核,編制了《西藏自治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技術報告》。完成了拉薩市西郊水廠和日喀則市東郊水廠污染整治工作。開展了尾礦庫環境執法檢查,依法關閉了未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選礦企業7家,責令限期補辦環評審批手續10家。對拉薩周邊砂石采挖進行了整頓規范,責令停產、關閉砂石采場42家。落實中央主要污染物減排專項資金1226萬元,加強了環境監測、環境監察能力建設。
2009年,全區共征收排污費825萬元。
輻射環境管理
完成了西藏自治區輻射監測實驗室及配套廢物貯存間項目建設。對4家單位核發了《輻射安全許可證》。開展了電磁輻射設備(設施)查漏補缺工作,查處未申報基站2219個。全年共審批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應用、電磁輻射設備(設施)環境影響報告書(表)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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