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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
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相關單位,建立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組織協調機制,通過部省會商、部際合作,建立與節能減排重點地區的部省聯動機制,各地科技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加強合作,將節能減排科技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和考核目標,明確具體任務,加大支持力度,落實配套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創新實施機制。
組建由多學科、多領域專家參與的節能減排科技行動專家組,為專項行動的實施提供戰略咨詢。創新科研項目的遴選機制和績效評價機制,發揮行業部門、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創新服務平臺、高校院所和相關行業協會的積極作用,實現協同創新。完善節能減排技術遴選標準,篩選節能減排效果顯著、產業化前景好的重大技術成果,建立節能減排技術信息發布共享機制。推動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環境服務等市場化機制中促進節能減排新技術應用的政策措施,聯合有關部門共同構建節能減排技術政策、產業政策和標準規范,推動節能減排技術集成、工藝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的深度融合與有機銜接。
(三)拓展多元投入。
加大公共財政對節能減排科技研發經費投入力度和科技成果示范補貼力度,將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的有關工作納入各類科技計劃并給予重點支持。多渠道、多層次籌集社會資金,通過引導資金、貸款貼息、補助資金、風險補償、后補助等手段,增加節能減排科技領域的資金投入。加強財稅、金融等節能減排科技創新財稅激勵機制研究,引導和鼓勵企業增加研究開發投入。
(四)培養創新人才和團隊。
抓好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提升科研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創新能力,以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為重點,努力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節能減排領域科技領軍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加強地方節能減排科技隊伍建設,增強地方節能減排專業人員的科技能力。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加大對取得重大創新成果人才的獎勵力度。
(五)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
將節能減排作為優先領域納入雙邊或多邊政府間科技合作協議框架,并作為科技援外的重點領域,深化研發、示范、標準、能力建設及政策等方面的合作。有針對性地參與節能減排領域的國際組織和國際研究計劃,鼓勵并支持我國科學家和科研管理人員在相關國際組織及國際研究計劃中任職,牽頭或承擔重要的研究或管理工作。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及主要行業節能減排等領域關鍵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及聯合研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