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3日電 中國證監會23日發出《關于證券公司依法合規經營,進一步加強投資者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證券公司嚴格依法合規經營、加強投資者教育、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和專業管理水平,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證券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證監會在通知中表示,各證券公司要加強投資者教育和風險揭示工作。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證監會的監管要求和自律性組織的自律規則,制定投資者教育計劃、工作制度和流程,明確投資者教育的內容、形式和經費預算,并指定一名高管和專門部門負責檢查落實情況。
通知要求證券公司按照證監會《關于要求證券公司在營業網點建立投資者園地的通知》的要求,做好投資者園地的建設工作。證券公司應當通過多種渠道,綜合運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方式進行投資者教育,向投資者客觀充分揭示風險。
通知要求證券公司從開戶環節著手風險揭示工作,向客戶講解有關業務合同、協議的內容,明示證券投資的風險,并由客戶在風險揭示書上簽字確認。要持續地采取各種有效方式讓投資者充分理解“買者自負”的原則,真正明白“股市有風險,入市須謹慎”的警示。
通知還要求證券公司規范賬戶開立、使用和管理。證券公司應當在其合法營業場所為客戶辦理開戶,依法為客戶開立的賬戶保密并妥善管理客戶開戶資料,嚴禁為客戶辦理或提供虛假賬戶和“拖拉機賬戶”,不得將客戶的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
通知稱,證券公司在經紀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從事銷售非上市股票等非法證券活動;接受經紀業務客戶的全權委托從事證券交易;在非證券營業場所為客戶辦理開戶;為牟取傭金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交易;以任何方式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賠償證券買賣的損失作出承諾;通過設立非法網點或者與網絡公司、網吧等機構或個人發展客戶、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為客戶提供諸如T+0透支交易、新股申購資金提前解凍等各類違規融資行為;為客戶之間的融資提供擔保、中介服務或者其他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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