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銀行開始實施第一期激勵方案。(資料圖片)
建設銀行昨日(6日)開始實施第一期激勵方案,符合資格的約27萬員工可認購并獲分配合計8億股。目前,受托人已通過股東轉讓購入了該行的股份。
根據建行昨日的公告,激勵方案的資金來源為員工自愿出資、建行提取并分配的專項績效資金及激勵基金。據悉,員工的自愿出資為本人上年度稅前工資額的5%-10%;專項績效資金為員工本人出資額的19.9/80.1;激勵基金由建行以當年凈利潤增加額為計算基數按一定比例計算提取。其中,每年計算提取的激勵基金數額不得超過當年凈利潤的5%。
同時,激勵基金的提取還需滿足銀監會對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評估指標的要求。
股票來源方面,獨立受托人將根據激勵對象的授權,以員工自愿出資、專項績效資金和激勵基金通過二級市場購買、股東轉讓、定向增發等方式購入建行股份,并代表激勵對象統一持有股份。
公告透露,激勵方案下累計購買持有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建行股本總數的3%,其中首次購買數量不超過建行股本總數的0.5%。非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準,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該方案累計獲得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建行股本總數的0.01%。
據了解,股份分配包括認購股份分配和獎勵股份分配。其中,獎勵股份分配是指激勵對象以分配的激勵基金委托受托人購入獎勵股份。獎勵股份分為基本獎勵股份和特殊獎勵股份兩部分,兩者各占50%。
據悉,基本獎勵股份以員工實際認購股份數量為基礎按照一定的公式進行計算;特殊獎勵股份的具體獎勵人員名單及數量則要報批。各機構獲得特殊獎勵股份的人員數量原則上不超過其人員總量的30%。
公告表示,這個龐大的激勵對象群體包括在建行工作時間滿三年、自愿參加激勵方案的員工,以及由董事會或高級管理層批準的其它人員。公告還透露,激勵對象當年分配的股份,自當年度方案實施之日起,限制期為3年。擔任建行一級分行負責人或總行部門負責人及以上職務的管理人員,在離職后半年內不得出售其股份。(彭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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