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征信管理局局長邵伏軍今日介紹,信用報告是客觀記錄信用行為,不作“良”與“不良”的評價。對于因個人違約造成的負面信用記錄,一旦產生就無法刪除。
邵伏軍今日在中國政府網與網友交流時表示,如果經查是商業銀行把數據報錯了,應該由商業銀行負責修改,征信中心本身沒有權利修改數據。如果確實是由于本人原因造成逾期,即使是后來償還了,記錄仍然保持在他的信用報告中,不能刪除。
邵伏軍還介紹,征信系統只是客觀地記錄履約行為,不判斷是惡意還是非惡意,只是進行客觀記錄。是否惡意,由信用報告的使用者自主判斷。
邵伏軍還介紹了信息更新的頻率:目前個人數據庫是每個月更新一次,企業數據庫是每天更新一次。(據中國政府網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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