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國國務院同意,銀監會決定擴大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試點范圍,將試點省份從現在的6個省(區)擴大到全部31個省市區。
據銀監會網站消息,為解決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問題,去年底,銀監會發布了《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銀監發〔2006〕90號)。按照“低門檻、嚴監管”原則,引導各類資本到農村地區投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到農村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政策發布后,社會各界反響積極,各類資本踴躍參與。
在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銀監會精心組織實施,試點工作邁出了實質性步伐。截至目前,6個試點省(區)共核準23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開業。其中,村鎮銀行11家,貸款公司4家,農村資金互助社8家。另外,還有8家機構已提出申請,其中3家已獲籌建。三類新型機構共籌集各類資本12726.65萬元。其中,銀行資本6480.21萬元,占比50.9%; 產業資本1953.89萬元,占比15.4%;個人資本4292.55萬元,占比33.7%。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資產總額32446.16萬元,存款余額19344.87萬元,貸款余額11953.48萬元,累計發放貸款22008.43萬元,初步起到了將社會資金引向農村地區、支持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
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經過一年多調查研究,在在摸清農村金融服務整體情況、制定農村金融服務圖集的基礎上,進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然后從試點推廣到全國31個省市區,我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走的是一條循序漸進、穩步發展的路子,充分體現了科學發展觀。從過去近一年的試點情況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運作體現了以下重要特征:一是完全由市場自愿參股,政府主要發揮監督、管理和引導作用;二是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布局主要著眼于農村金融服務出現空白或競爭不充分的地區;三是有明確的區位導向,堅持了100%的商業可持續原則,充分體現了“投資多元、貼近農村、治理靈活、高效運作、服務三農”的原則。
這位負責人強調,擴大農村地區金融機構準入政策試點范圍,是在認真總結成功試點一年經驗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金融支持農業和農村發展的重要舉措。通過此次推廣試點,將實質性地填補農村金融服務的空白,提高對“三農”的金融服務能力,增強農村金融市場的競爭力,進一步增加和拓寬引導各類資金流向農村的渠道。中國銀監會將加強與地方政府的合作,加強與有關經濟金融政府部門的協調溝通,依靠全國296個銀監分局,充分調動市(縣)區域的監管網絡、監管資源、監管經驗,切實加大監管力度,防范金融風險,并隨時注意總結經驗,推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穩步健康發展,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取得明顯成效。
目前銀監會正在完善相關配套政策,近期將對擴大試點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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