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將對中西部地區和糧食及大宗農產品主產區調增支農再貸款額度100億元 資料圖
為了在執行從緊貨幣政策的同時,加強信貸結構調整,促進增加“三農”信貸投入,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央行日前下發了2008年1號文件,要求央行各分支行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合理優化信貸結構,適當控制非農貸款。央行稱將繼續對農村信用社執行相對較低的存款準備金率,并允許部分農村信用社提前支取特種存款。
“三農”信貸
優于非農信貸供應
日前召開的央行2008年工作會議,提出了要充分發揮信貸政策在促進結構調整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加強信貸政策制定、制度建設,改進信貸政策實施方式,引導金融機構優化信貸結構,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優化信貸結構中最為重要的一項,就是擴大支農信貸投放。為此,昨日下發的《改善農村金融服務支持春耕備耕增加“三農”信貸投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在落實從緊貨幣政策的過程中,央行各分支行應按照“有保有壓、區別對待”的原則,加強對轄內金融機構的貸款規劃指導。同時,注重引導農村金融機構按照當地農業生產的季節性特點,積極增加支農信貸投放。根據《通知》,央行各分支行要做好對涉農信貸投放的指導和監測工作,引導轄內金融機構合理優化信貸結構,適當控制非農貸款,優先保證“三農”信貸需求,切實加大對“三農”的信貸資金投入。
為充分發揮支農再貸款的引導作用,央行將對中西部地區和糧食及大宗農產品主產區調增支農再貸款額度100億元,支持其加大支農信貸投放。央行要求各分支行要根據轄內實際情況,加大支農再貸款額度調劑力度,將支農再貸款集中用于春耕生產資金不足的地區。并根據當地農業生產周期,合理確定支農再貸款的期限、額度和發放時機。
此外,央行要求各分支行充分發揮再貼現工具的結構調整作用,對農業生產資料生產經營企業簽發、持有的票據和農副產品收購、儲運、加工、銷售環節的票據,各金融機構應優先給予貼現。
農村金融機構繼續執行
相對較低存款準備金率
盡管央行今年很有可能繼續上調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以收縮流動性,但這一調控方式將不會對農村金融機構產生影響。
在實施與一般商業銀行差別存款準備金率的基礎上,央行將強化存款準備金政策的正向激勵作用,繼續對涉農貸款比例較高的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執行比一般商業銀行低的存款準備金率。業內人士稱,此舉有利于保證農信社和農村合作銀行的資金充足。
除繼續實行差別存款準備金率外,《通知》還規定,部分農村信用社可提前支取特種存款,增加春耕旺季信貸資金來源。對已辦理特種存款,同時涉農貸款比例較高、支持春耕資金不足的農村信用社,可根據其增加支農信貸投放的合理資金需求,提前支取特種存款,并按其實際持有期限對應的特種存款利率標準計付利息。
此外,央行要求繼續引導農村信用社靈活運用貸款利率浮動政策、按照市場化定價原則合理確定利率水平,提高對“三農”貸款的積極性。
積極創造條件
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
作為支農的一支重要力量,農村信用社將在鞏固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改革。根據《通知》,農信社要在明晰產權關系、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全面加強經營管理方面取得實質性進展,不斷增強服務“三農”的功能。
對于農信社的改革原則,央行提出,要堅持市場主導,穩妥推進轄內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及其管理體制改革,充分尊重農村信用社股東和法人的自主選擇權,防止通過行政手段推動農村信用社兼并重組,保持農村信用社縣(市)法人地位的長期穩定。
《通知》稱,將為農村信用社加入人民銀行的大額支付系統、小額支付系統和支票影像交換系統積極創造條件,盡快解決農村信用社資金匯劃、匯兌困難的問題。對涉農貸款投放比例較高的農村信用社,支持其優先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擴大支農信貸資金來源。
《通知》還要求,按照商業化原則,引導郵政儲蓄銀行與農村金融機構以辦理大額存款協議的方式將郵政儲蓄資金返還農村使用。對郵政儲蓄返還的資金,農村金融機構應集中用于支農信貸投放。
為幫助農村金融機構準確判斷信貸風險,提高信貸資金投放效率,央行擬將信貸登記系統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范圍擴大到全國農村地區。(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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