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月 李鵬主持召開國家科技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會議決定由國家科委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建立高新技術企業的風險投資機制總體方案,進行試點。
1999年1月 深交所向中國證監會正式呈送《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進行成長板市場的方案研究的立項報告》,并附送實施方案。3月,中國證監會第一次明確提出“可以考慮在滬深證券交易所內設立科技企業板塊”。
2000年4月 周小川表示,中國證監會對設立二板市場已作了充分準備,一旦立法和技術條件成熟,我國將盡快成立二板市場。
2003年10月 黨的十六屆二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指出,推進風險投資和創業板市場建設。
2004年1月31日 國務院發布《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指出:分步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完善風險投資機制,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2007年8月 國務院批復以創業板市場為重點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方案。
2008年3月5日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指出,建立創業板市場,加快發展債券市場,穩步發展期貨市場。
2008年3月17日 證監會主席尚福林表示,2008年將加快推出創業板,爭取在今年上半年推出創業板。
2008年3月22日 證監會正式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就創業板規則和創業板發行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009年3月31日 證監會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自5月1日起實施。這意味著籌備十余年之久的創業板有望于5月1日起正式開啟。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答問][將專設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發行人須已持續經營三年以上][強化資本市場對經濟的支持][股市影響如何][受益股一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