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投保人購買交強險可享受“即時生效”政策,保監會昨天(4月1日)下發《關于加強機動車交強險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保險公司表示,這個政策是為了避免出現消費者購車并上保險后,首日出險卻不能獲得理賠的情況。
保監會在通知中表示,交強險自實施以來,對促進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權利發揮了重大作用。但由于交強險保單中對保險期間有關投保后次日零時生效的規定,使部分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單未正式生效前的時段內得不到交強險的保障。保監會表示,這一通知就是為使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得到有效保障,更好地發揮交強險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的作用。
通知指出,各公司可在交強險承保工作中采取以下適當方式,以維護被保險人利益:一是在保單中“特別約定”欄中,就保險期間作特別說明,寫明或加蓋“即時生效”等字樣,使保單自出單時立即生效;二是公司系統能夠支持打印體覆蓋印刷體的,出單時在保單中打印“保險期間自X年X月X日X時……”覆蓋原“保險期間自X年X月X日零時起……”字樣,明確寫明保險期間起止的具體時點。
大地保險北京分公司客服部總經理張雪松告訴記者,消費者拿到保單就應該生效,保監會的新規非常有必要。新車上完保險開回家,很有可能出現剮蹭等交通事故,保監會出臺這個政策更多的是保障了消費者的利益。
保監會也要求,各公司不得拒絕或者拖延承保,加強交強險承保工作管理,采取適當方式明確保險期間起止時點,以維護被保險人利益。(王雪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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