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3日電(高雪松)中國證監會日前就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業協會也分別發布配套文件。根據證監會時間安排,本次征求意見今日正式截止。
備受關注的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門檻”問題即將有明確答案。在此期間,不少業界人士給本次征求意見稿建言獻策。
逾9000萬A股賬戶符合開戶條件
征求意見稿稱,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可以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目前滬深兩市中,理論上最多有9212萬戶,占總數88%的賬戶開戶者符合這一條件。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9日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6月5日,滬深兩市A股與B股合計共有有效賬戶10909.7萬戶,而其中有9612.9064萬戶為2007年7月前開設,這意味著若按照開戶者開立賬戶后不久即發生首筆交易計算,在目前A、B股所有有效賬戶中,最多有88%的賬戶開戶者具有所規定的“兩年以上(含兩年)交易經驗”。
建議一:增加對“老鼠倉”及高管親屬賬戶監管
據《中國證券報》有文章指出,在創業板投資者重點監控的賬戶中應該包括“老鼠倉”和上市公司高管及其親屬的賬戶。
文章提到,創業板實施辦法中提出:會員應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對本所要求關注的重點監控賬戶和重點監控股票的交易進行監控,防范違法違規行為和異常交易行為的發生。這一條強調了對那些所謂違規“敢死隊”投資者的監管。文章還稱,在創業板投資者監管的技術措施上應該有所突破,并能夠及時發布這些違規賬戶的信息,從而形成透明的監管。在針對一些類似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親屬開設的股票賬戶特殊賬戶的管理上,應有所涉及。
此外,文章還建議,根據個人投資者的不同情況設置一個最高投資金額的限制門檻。這個門檻不是不允許投資者進入,而是要通過一些針對創業板風險控制的培訓和測驗之后,再允許超越這個投資門檻。
建議二:所有市場主體均應簽“保證書”
征求意見稿指出,經驗不足兩年的投資者若想進行創業板交易亦有進入通道,但要求更加嚴格。除在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外,要求投資者就自愿承擔市場相關風險抄錄一段特別聲明。
對此,《解放日報》有文章評論稱,創業板“風險揭示書”,表面上看增加了提示風險的環節,但往深處想,似有“撇清”證券公司責任之意:風險已提示過了,投資者“愿賭服輸”,將來損失大了,不要再來找我啊!文章認為,提示“風險”固然重要,防范“風險”的責任更在市場建設者身上。這份協議書無法超越《證券法》等上位法,一旦出現內幕交易等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情況,上市公司、中介機構和證券公司不能因此而免責。
對此文章建議稱,為體現規則公平和對市場主體的一視同仁,不妨也讓上市公司、中介機構和證券公司全都簽署相應“保證書”,從而讓創業板的市場機制和嚴厲監管真正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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