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試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意見
國發〔201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規范社會保險基金收支行為,明確政府責任,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國務院決定試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現就有關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是根據國家社會保險和預算管理法律法規建立、反映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的年度計劃。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通過對社會保險基金籌集和使用實行預算管理,增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社會保險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會保險基金運行效益,促進社會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依法建立,規范統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建立,嚴格執行國家社會保險政策,按照規定范圍、程序、方法和內容編制。
統籌編制,明確責任。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按統籌地區編制執行,統籌地區根據預算管理方式,明確本地區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責任。
專項基金,專款專用。社會保險各項基金預算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收支內容、標準和范圍,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或挪作他用。
相對獨立,有機銜接。在預算體系中,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單獨編報,與公共財政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相對獨立、有機銜接。社會保險基金不能用于平衡公共財政預算,公共財政預算可補助社會保險基金。
收支平衡,留有結余。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堅持收支平衡,適當留有結余。
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范圍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按險種分別編制,包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等內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建立的其他社會保險基金,條件成熟時,也應盡快納入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包括基金收入預算和基金支出預算。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基本養老金支出、醫療補助金支出、喪葬撫恤補助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等。
失業保險基金預算包括基金收入預算和基金支出預算。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失業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失業保險金支出、醫療補助金支出、喪葬撫恤補助支出、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等。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包括基金收入預算和基金支出預算。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等。
工傷保險基金預算包括基金收入預算和基金支出預算。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工傷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工傷保險待遇支出、勞動能力鑒定費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等。
生育保險基金預算包括基金收入預算和基金支出預算。基金收入主要包括生育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基金支出主要包括生育保險待遇支出、醫療費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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