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保護勞動者健康為根本目的。落實用人單位責任,加強政府領導,強化行政監管,依靠科技進步,立足國情,突出重點,全面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1.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控制職業病危害源頭,采取工程技術、個體防護和健康管理等綜合治理措施,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
2.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既著眼長遠,不斷完善制度和監管體系,又立足當前,著力解決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3.宣傳動員,社會參與。廣泛開展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增強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三)規劃目標。
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調配合、用人單位負責、行業規范管理、職工群眾監督的職業病防治工作體制,顯著提高綜合防治能力,增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防治意識,改善工作場所作業環境,基本遏制職業病高發勢頭,保障勞動者健康權益。到2015年,新發塵肺病病例年均增長率由現在的8.5%下降到5%以內,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硫化氫、一氧化碳、氯氣等主要急性職業中毒事故較2008年下降20%,主要慢性職業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急性職業性放射性疾病。
——到2015年,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負責人、勞動者職業衛生培訓率達到90%以上,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80%以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標識設置率達到90%以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率達到70%以上,粉塵、毒物、放射性物質等主要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到80%以上??赡墚a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預評價率達到60%以上,控制效果評價率達到65%以上。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的職業健康體檢率達到60%以上,接觸放射線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率達到85%以上。
——到2015年,職業病防治監督覆蓋率比2008年提高20%以上,嚴重職業病危害案件查處率達到100%。監管網絡不斷健全,監管能力不斷提高,對中小企業的監管得到加強。
——依托現有資源,建立完善與職責任務相適應、規模適度的職業病防治網絡,基本職業衛生服務逐步覆蓋到社區、鄉鎮?;瘜W中毒和核輻射醫療救治的能力建設和管理得到加強,職業病防治、應急救援能力不斷提高。
——到2015年,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工傷保險覆蓋率達到90%以上;職業病患者得到及時救治,各項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主要任務
(一)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
1.建立健全防治責任制。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設置或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專業人員,設立職業健康監督管理人員,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采取切實可行的管理措施。
2.認真落實預防、控制措施。用人單位要依法如實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優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逐步替代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和材料。加強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評價與控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的工作場所、環境和條件。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要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在產生嚴重危害的作業崗位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使用有毒物品作業的用人單位要取得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救援器材、設備,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產生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3.加強職業健康管理和病人救治。用人單位要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要依法組織其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本人。要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對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要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及時安排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斷,做好職業病病人的治療、康復、定期檢查和妥善安置,確保職業病病人的權益。
4.規范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要履行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依法參加工傷保險,落實有害作業崗位津貼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政策。在高危行業推行職業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制度。
(二)強化對重點職業病的防治。
1.塵肺病防治。以防治煤工塵肺、矽肺、石棉肺為重點,實施粉塵危害綜合治理工程,開展塵肺病防治技術和發病規律調查研究。提高生產機械化水平,推進清潔生產技術的研發和推廣。逐步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工藝、設備和材料,關閉粉塵危害嚴重、不具備防治條件的小礦山、小水泥廠、小冶金廠、小陶瓷廠等。
2.重大職業中毒防治。實施硫化氫、一氧化碳、氯氣、氨氣、苯、重金屬等重大職業中毒隱患防范治理工程,開展中毒隱患排查,對生產設施、設備、場所進行治理。加快有毒化學品生產、銷售、使用行業、企業的技術改造。開展職業中毒發病規律、健康損害機理、危害因素檢測、職業健康監護及防護技術研究,制定重大職業中毒防治指南。
3.職業性放射性疾病防治。實施放射性職業病危害治理工程,開展危害控制試點,研究放射性職業病發病機理及關鍵防治技術和措施,降低因放射線造成的礦工肺癌等疾病發病率。加強對核技術應用行業的職業病危害評價和放射衛生監督管理,完善安全防護措施,降低作業場所的放射性危害;落實接觸放射線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和健康監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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