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行體制下,地方財政收入占財政總收入的比重不可能提高,解決基層財政困難,應創新財政資金支持和政府引導方式,提高政策效果,力求“四兩撥千斤”。為解決基層財政困難,一是建立風險擔保基金;二是建立風險投資基金;三是建立和完善財政貼息辦法;四是設立產業結構調整援助資金。此外,還應積極探索政府引導,運用民間資金從事公共工程建設的BOT、TOT方式,以及在政府規劃協調之下,商業網點特許權招標和沿街鋪面與公共要素“打包”的舊城改造方式,盡量調動社會資金與商業性資金流入政府發展戰略指導下的建設、開發事項,從而使政府“少花錢辦大事”,甚至“不花錢也能辦事”。(財政部科研所所長賈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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