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各級城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調整經濟結構,優化社會和人居環境,加強城市管理,促進城市社會經濟環境全面協調發展。我國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城市化進程繼續加快,城市經濟發展實力明顯增強,城市建設與管理服務水平顯著提升,和諧社會建設邁出新的步伐。
2006年我國城市總數為661個,其中地級及以上城市287個,比2002年增加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轄縣)年末總人口36764萬人,比2002年末增加3840萬人,增長11.7%。
2006年我國地級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轄縣)地區生產總值由2002年的64292億元增加到132272億元,增長1.1倍,年均增長20.4%;占全國GDP的比重由2002年的53.4%上升到2006年的63.2%,提高了9.8個百分點。地級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轄縣)地區生產總值超過1000億元的城市由2002年的12個增加到2006年的30個,其中12個城市超2000億元,依次為上海、北京、深圳、廣州、天津、佛山、杭州、東莞、南京、重慶、沈陽和武漢。2006年我國地級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轄縣)地方財政預算內收入10862億元,比2002年增長1.1倍,年均增長20.4%,占全國地方財政收入的59.3%。
一、城市化水平持續不斷提高
隨著工業化進程步伐的加快,經濟發展動力逐步由農業向工業和服務業的轉移,城市化水平不斷提高。2006年全國城鎮人口57706萬,占全國總人口比重為為43.9%,城市化水平比2002年提高4.8個百分點,年均提高1.2個百分點。分區域看,2006年我國東、中、西部城市化水平分別為54.6%、40.4%和35.7%。分地區看,城市化水平最高的是上海,為88.7%,其次為北京和天津,分別為84.3%和75.7%;城市化水平較低的是貴州和西藏,分別為27.5%和28.2%。
二、城市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
黨的十六大以來,各城市積極促進城市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經濟結構得到了合理調控。2006年我國地級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轄縣)第一、二、三產業的增加值分別為4582億元、67088億元和60601億元,分別比2002年增長46.5%、1.1倍和1.1倍。2006年第一、二、三產業增加值的結構比重為3.5:50.7:45.8,與2002年相比,第一產業的比重下降1.4個百分點,第二產業的比重上升了1.1個百分點,第三產業比重上升0.3個百分點。
分地區看,2006年東部地區地級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轄縣)第一、二、三產業的增加值分別為2166億元、45066億元和41348億元,分別比202年增長36.4%、1.2倍和1.1倍,產業結構比重由2002年的3.8:49.6:46.6調整為2006年的2.4:50.9:46.7;中部地區地級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轄縣)第一、二、三產業的增加值分別為1298億元、13925億元和11860億元,分別比2002年增長57.4%、97.4%和1.1倍,產業結構比重由2002年的6.0:51.7:42.3調整為2006年的4.8:51.4:43.8:西部地區地級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轄縣)第一、二、三產業的增加值分別為1119億元、8097億元和7393億元,分別比2002年增長56.0%、89.6%和78.1%,產業結構比重由2002年的7.8:46.7:45.5調整為2006年的6.7:48.8:44.5。
三、城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迅速
目前大中城市已基本完成了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初創階段的主要任務,初步建立了適合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經營管理體制和市場推進機制,奠定了產業發展基礎,比較明顯地體現了創新資源的聚集優勢。一批有創新能力和競爭實力的高新技術企業正在成長壯大,大量科技成果在高新區實現了產業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產品達70%以上。2006年我國城市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已擁有45828個企業,從業人員達574萬人,實現產值35899億元,年出口額達1361億美元。多數高新區已經成為區域經濟新的增長點,為培育所在城市的新興支柱產業和帶動區域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如深圳市2006年高新技術產品增加值達1812億元,占全市GDP比重的31.9%;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產值達3653億元,占全部高新技術產品產值的比重為57.9%。濟南市作為一個老工業城市,傳統產業在工業經濟中所占的比重較大,經過近年來的努力,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加快。2006年全市完成高新技術產業產值867億元,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比重達到32.3%,連續五年實現每年增長2個百分點的目標。
四、以大城市為中心的城市群成為區域經濟發展的龍頭
我國城市發展體系逐漸走向成熟。以城市,特別是以大城市發展為代表的、城市區域空間為主體發展的新格局日益顯現,一些區域具有區位、資源和產業優勢,已經達到了較高的城市化水平,形成了城市發展相對集中的城市群。除原有的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環渤海城市群、廈泉漳閩南三角地帶城市群外,山東半島城市群、遼中南城市群、中原城市群、長江中游城市群、海峽西岸城市群、川渝城市群和關中城市群也開始發揮作用。由于城市群在本質上打破了行政區劃的束縛,在一個巨大的城鄉交融區域內實現經濟社會的整合,經濟活動不再局限于某一行政區內。跨地區的產業集團、金融網絡和貿易集團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規模發展,從組織結構上確保資本、技術、信息等更加暢通無阻地向全國流動、擴散,成為我國區域經濟發展的支撐點。
2006年環渤海、長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包括市轄縣)地區生產總值78305億元,占全國GDP總量的37.4%。其中,長江三角洲城市群地區生產總值39613億元,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地區生產總值21618億元,環渤海城市群地區生產總值17074億元,分別占全國GDP總量的18.9%、10.3%和8.2%。2006年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和環渤海城市群人均地區生產總值(包括市轄縣)分別為37819元、49093元和32036元,分別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21735元、33009元和15952元。
黨的十六大以來,各城市加大了改善投資環境的力度,加強了吸引外資的綜合優勢,為吸引更多優質外資創造了有利的條件。2006年我國地級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轄縣)新簽外資項目(合同)數30024個,項目(合同)金額1339億美元,實際利用外資金額730億美元,分別是2002年的1.3倍、1.7倍和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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