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不再直接選名牌 專家稱有關機構應獨立 |
中國發展門戶網 www.chinagate.com.cn 2008 年 09 月 0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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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家質檢總局質量司司長孫波在新聞通氣會上表示,質檢總局將認真貫徹落實“三定”方案中賦予的“推進名牌發展戰略”職能,加大名牌發展戰略推進力度,同時落實國務院關于總局職能調整的要求,加強對名牌評價過程和結果的監督,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和產品有關的名牌評選活動。 據質檢總局公告,國務院不久前批準了《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簡稱“三定”方案)。根據“三定”方案,國家質檢總局將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和產品有關的名牌評選活動,但推進名牌發展戰略仍是其主要職責。
據介紹,推進名牌發展戰略旨在培育我國的知名品牌,從而增強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主要內容包括:制定推進名牌戰略的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培育自主品牌,進行名牌評價和表彰,鼓勵和宣傳名牌產品;對名牌產品進行保護,為名牌產品發展壯大創造良好的環境。孫波表示,名牌評價是推進戰略的一個環節,政府部門不直接參與,有利于調動社會各界的力量和參與的積極性。
孫波強調,評價工作一貫堅持企業自愿申請,不向企業收費,不增加企業負擔的原則。國務院“三定”方案頒布后,國家質檢總局立即著手研究如何改進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工作的方案,對2008年的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工作將堅持以下措施:一是由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組織實施,社會各界參與,總局對評價工作的公正性進行監督。二是充分發揮地方名推委和行業協會的作用。評價細則的制定和對企業申報資料的審查,交由行業協會進行。三是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做到評價辦法、程序、結果進一步公開、透明。四是向社會公開征集專家,由專家進行評價。五是成立由相關部門和企業代表參加的“監督組”,加強對評價過程的監督。六是評價結果由名推委集體討論決定。
又電 (記者左婭)9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服務企業工作的若干措施》。這些措施的實施將幫助企業簡化手續,及時獲取有用信息,提高進出口企業通關速度,降低企業成本。
這些措施包括:對所有需要進行行政許可審批的企業,必須堅持做到“履行職責,服務先行”,在進入正常審查程序之前,有關質檢機構要對相關企業進行免費的先行服務,作為審查的前置條件;為企業免費提供生產許可證咨詢服務,培訓企業所需檢驗檢測技術人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向企業收取檢驗費;繼續執行出口農產品檢驗檢疫收費減免政策;減少出口商品抽查檢測頻次,對于一類工業品出口企業減少型式試驗頻次,對其中符合要求的企業認可其出具的檢測報告;逐步推進在用特種設備基于風險的檢驗方法,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優化檢驗方案,合理確定檢驗周期,減少企業的運行管理成本等。
國家質檢總局要求各級質檢機構進一步轉變監管方式,認真做好服務企業的工作,把各項服務措施長期堅持下去。
新聞背景
律師建議質檢總局
停止名牌評選活動
8月25日,北京兩律師張顯峰和周澤聯合致函國家質檢總局,建議質檢總局停止目前還在進行的2008年度的名牌評選活動,今后不再直接或間接搞任何名牌評選活動,撤銷尚在“有效期”內的各種“中國名牌”、“中國世界名牌”產品的相應稱號,并廢止《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文件,以及撤銷“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
兩律師在律師函里表示,質檢總局的名牌評選活動給國家機關的公信力帶來極大隱患;此活動無法律依據,系違法行為;進行名牌評選事宜的“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的秘書處設在質檢總局質量監督司,是分享國家機關權威。對此,國家質檢總局未予正面回應。
專家認為——
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
應成為獨立的第三方機構
有專家認為,質檢總局對于名牌評選活動的職能調整,遵循了政府權力與市場和社會剝離的思路。新的“三定”方案開始實行之后,“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應該轉變為獨立的第三方機構,不能與國家機關有瓜葛。對于該委員會的運作,應該進一步出臺配套措施。
有專家表示,“三定”方案所作出的職責調整是正確的。關于質檢總局減少審批權、停止直接辦理相關名牌評選活動的規定值得肯定。目前這種規定強化了監管責任,弱化了審批權等政府直接參與市場運作的權力,這個方向很好。弱化政府直接參與市場運作的權力還可減少尋租機會。(左婭) |
來源: 人民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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