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期以來的第6次國務院機構改革拉開帷幕。根據11日披露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務院將新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改革后,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設置27個。
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11日下午3時將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聽取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這次國務院改革涉及調整變動的機構共15個,正部級機構減少4個。具體內容包括:
——合理配置宏觀調控部門職能。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集中精力抓好宏觀調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
——加強能源管理機構。設立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組建國家能源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組建交通運輸部。組建國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國家郵政局改由交通運輸部管理。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建國家公務員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組建環境保護部。不再保留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組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不再保留建設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改由衛生部管理。明確衛生部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
國務院機構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體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七屆二中全會強調,到2020年要建立起比較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管理體制。專家普遍認為,國務院這輪機構改革是在以往改革基礎上的繼續和深化,體現了積極穩妥的指導思想。
1982年以來,國務院機構改革已進行過5次。(記者孫承斌、張宗堂、鄒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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