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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
1985.1.10-21 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通過了關于召開第六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關于授權國務院在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可以制定暫行規定或者條例的決定草案。會議同意國務院關于建立教師節的議案,決定每年9月10日為教師節。
1985.1.16 新華社報道,1984年中國增加設市城市12個,到1984年底全國設市城市總數達到300個。
1985.1.22 新華社報道,全國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工作已經基本結束。到1984年底,全國共建鄉84340多個,新建村民委員會82.2萬多個。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工作是從1983年開始的。
1985.1.30 新華社報道,全國縣、鄉直接選舉工作基本結束。到1984年底,全國2805個縣級單位中,除10個是新設立或尚未具備選舉條件外,2795個縣級單位已全部進行了換屆選舉工作;除西藏外,28個省、市、自治區全部進行了鄉級選舉工作。
1985.2.24 新華社報道,國務院作出關于殯葬管理的暫行規定,要求各地積極地、有步驟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的喪葬習俗,提倡節儉、文明辦喪事。
1985.3.15-21 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確認補選的15位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有效。
1985.3.27-4.10 第六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在北京舉行。趙紫陽總理作了《當前的經濟形勢和經濟體制改革》的政府工作報告。會議通過了關于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198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1984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85年國家預算的決議,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于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的決定、關于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決定、授權國務院在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可以制定暫行的規定或者條例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會議還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1985.6.4 新華社報道,全國農村人民公社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工作已全部結束。全國共建了9.2萬多個鄉、鎮人民政府。與此同時,各地還建立村民委員會82萬多個。
1985.6.4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于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問題的通知》。
1985.6.8-18 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名單,姬鵬飛任主任委員。會議通過了關于設立國家教育委員會和撤銷教育部的決定,關于中國加入《經<修正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的議定書>修正的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的決定,關于《1971年精神藥物公約》的決定,關于批準《國際電信公約》的決定。
1985.8.26-9.6 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關于中國加入《防止傾倒廢物及其他物質污染海洋的公約》的決定。
1985.11.8-22 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關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識的決議》。會議還通過了關于批準《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決定。
1985.12.9 新華社報道,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堅決、認真地執行中央和國務院關于糾正不正之風的一系列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