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五,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將上市交易,中國資本市場由此翻開新的篇章。而證監會本著“高標準,穩起步”的原則,對基金、券商、銀行、保險、QFII等機構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的準入政策尚未出臺。最新消息表明,機構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的政策規定征求意見工作已經完成,證監會正在根據反饋意見進行修改和完善,不久將陸續發布實施。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期指初期,個人和私募投資者將是交投的活躍力量,而機構出于風險控制的考慮,初期參與的意愿不強,一方面,在等待相關政策的細則出臺,另一方面,也在為如何參與期指做籌劃,以待隨勢而動,可謂“一看二慢三通過”。
基金:或率先獲政策準入
證監會3月15日就已經公布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股指期貨指引》(征求意見稿),對基金投資股指期貨的投資策略、參與程序、比例限制、信息披露、風險管理、風控制度作出明確規定。并規定,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保本基金可以投資股指期貨,債券型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則被排除在外。因此,基金或會是最早獲得參與股指期貨的機構。
股指期貨推出,將為基金管理人引入T+0、雙向交易、套期保值、風險管理等一系列操作思路和方式,為基金產品的創新打下良好基礎。部分基金業內人士認為,公募基金主要還是選股,股指期貨不會成為基金投資的主要工具。據記者了解,一些基金正在加緊股指期貨套利研究和模擬操作,在以套期保值的基礎上,在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準備進行低風險套利活動。
券商:將成期指交易主力
與一些私募對股指期貨躍躍欲試的熱情相比,作為市場主力之一的證券公司卻相對謹慎,目前參與股指期貨意愿不強。但券商出于套利及套保的需求,隨著期指的活躍、交易規模增加,券商將成為期指交易的主力。
國泰君安證券金融工程研究負責人蔣瑛琨博士表示,“券商參與股指期貨的意愿很高,尤其在套利方面(套保也有需求),它們將成為股指期貨市場的主力之一。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亦會積極參與,而且私募基金的興趣更大。”從各類機構的投資目的與意愿來看的,券商對低風險套利、避險有較大需求,而追求相對排名的公募集金不會全部參與、部分基金會參與。保險、QFII也有參與期貨交易的動力,但受制于投資目的或交易規模,雖參與但可能不是各種階段都積極參與的主力。
從券商盈利渠道看,應該說是很多元的。例如,增加券商IB業務收入,促使傭金提升,在資產管理、投行與融資融券業務等方面可利用期貨進行對沖等操作。從境外經驗看,股指期貨的推出不僅能增加券商期貨傭金收入,更可通過套利、避險等功能一改券商傳統高風險的盈利模式。整體來看,在推出初期,期貨交易傭金和投資收益合計將達到60-90億元、凈收入貢獻度為5%-7%;而全面鋪開期間,期貨業務收入亦可達到500億元、對凈收入貢獻度約20%。
銀行:參與股指期貨結算
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框架,商業銀行不能投資股指期貨。至于銀行能否參與股指期貨結算,仍有待監管部門批準。在4月8日股指期貨啟動儀式上證監會主席助理姜洋表示,銀行從事特別結算業務需要經銀監會和證監會審核同意。目前,兩會正在研究制定相關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出臺后,即可啟動特別結算業務資格的受理和審核工作。
在股指期貨制度設計中,證監會充分考慮了各類機構投資者參與的需要。符合法規規定和監管要求的機構投資者,在條件具備、準備充分后都可以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目前,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等參與股指期貨的政策規定征求意見工作已經完成。證監會正在根據反饋意見進行修改和完善,不久將陸續發布實施。同時,證監會也向有關監管部門及時通報了股指期貨進展情況,積極推動和配合有關監管部門研究出臺相關政策。
社保基金:間接參與期指
社保基金對于國內股市的一舉一動被視為“A股風向標”。對肩負管理全國人民養命錢的社保基金是否應該參與股指期貨,業界分歧較大。3月29日,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戴相龍在新聞媒體座談會上表示,作為國內重要的機構投資者,社保基金肯定會介入證券市場的投資新產品,比如股指期貨和融資融券。不過,社保基金會并不會直接參與,而是通過符合資格的管理人來投資股指期貨和融資融券。他強調,要正確處理全國社保基金風險與收益的關系,在可以接受的風險范圍內創造收益,實現全國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使收益的增長明顯超過通貨膨脹,在同行業中實現領先地位。
在近日舉辦的第四屆私募基金高峰論壇上中金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公司等機構參與股指期貨的相關規定也將陸續出臺。只要信托公司同意就可以開戶,這主要取決于信托公司的態度。而一般法人的私募基金現在就可以開戶,沒有任何障礙。
業內人士表示,即使機構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的政策確定,期指運行初期機構的參與熱情及程度不會很高,出于謹慎的原則,會先觀察一段時間。譬如對公募基金來講,主要就是應用于套期保值,因此前期參與意愿都不會很強。隨著未來機構投資者參與規模和程度的提升,相信市場效率會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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