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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統籌推進人才發展
(一)統籌發展公有制與非公有制組織人才
堅持平等對待、一視同仁的原則,促進公有制組織與非公有制組織人才協調發展。適應非公有制經濟快速發展的需要,大力加強非公有制組織人才隊伍建設,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開發納入各級政府人才規劃,制定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隊伍建設意見。政府在人才培養、吸引、評價、使用等方面的各項政策和公共服務,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平等享受。政府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資金、項目、信息等公共資源,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平等開放。政府開展人才宣傳、表彰、獎勵等活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平等參與。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開發工作的指導,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就業,不斷壯大“非公”人才隊伍。加強黨外知識分子和女性人才隊伍建設。
(二)統籌開發城鄉各類人才
堅持統籌城鄉發展的理念,構建人才發展“城鄉互動”格局,推動城鄉人才一體化。圍繞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抓住農村人才發展的薄弱環節,采取“以城帶鄉”、政府引導、利益聯結、政策激勵等措施,大力引導城鎮人才服務“三農”。深入實施“科技特派員”、“科技進村入戶”、“幫扶農民專業合作社”、“萬名干部下基層”等項目,大力開展“人才進村行動”,提高科技助農興農水平。深化農業高校、涉農科研院所與地方的合作,在全省農村建立一大批有特色、有實力的“農業專家大院”。推廣“鄉土人才超市”,大力整合農村人才資源,采取組織化、專業化、市場化的方式開展惠農助農服務。實施“業主引進計劃”,鼓勵城鎮創業人才攜帶技術和資本,到農村創業興業,發展現代、特色農業。實施“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推進鄉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推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就業服務。統籌選調生工作、“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各類引導大學生到基層服務、創業的項目和政策,完善大學生服務農村的長效機制。到2020年,實現全省平均每個村有3名以上高校畢業生。
大力發展勞務經濟。繼續開展大規模勞務培訓,加快勞務輸出由體力型向技能型智能型轉變。持續實施“千萬農民工培訓工程”、農村勞動力轉移“陽光培訓”、省內企業在崗農民工培訓、勞務扶貧培訓等項目,搞好農村“五匠”、“特色工藝人才”培訓、認證。健全農民工公共服務體系,大力發展外派勞務基地和專業培訓基地,實現農民工的長期穩定輸出。全面推進川建工等勞務品牌經營戰略,進一步提升我省勞務的市場競爭力。
(三)統籌建設不同類型地區人才
堅持整體推進、差異化發展的思路,大力加強災區、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建設,推動不同類區人才和諧發展。圍繞地震災區發展振興的人才需求,實施“災區急需緊缺人才培訓計劃”,提高災區現有人才的能力素質。實行特殊優惠政策,幫助災區引進一批產業發展和社會管理急需人才,為災區發展振興提供人才支撐。堅持培養、引進、穩定并重的思路,以民族文化、旅游和特色產業人才為重點,深入實施“民族地區人才振興行動”、“藏區急需緊缺專業技術骨干人才培養計劃”、“民族地區免費職業教育行動計劃”和“民族地區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專項行動”等項目,加快民族地區人才建設。探索建立省內相對發達地區對老、少、邊、貧地區的人才定向幫扶長效機制,實施“邊遠貧困地區人才援助計劃”,持續開展干部、人才定點扶貧、援州援藏工作,建立一批專家服務基地,依托技術推廣項目培養、集聚人才。逐年加大民族地區、革命老區和邊遠貧困地區人才開發投入,加強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大力開發少數民族人才和革命老區、貧困地區本土人才。
(四)統籌使用省內省外人才資源
堅持開放理念和國際化視野,強化人才區域合作,廣泛吸引、整合利用省內外各種人才、智力資源,提高人才開發開放度,推進人才發展國際化。加強與援建省之間的人才開發省際合作,創新合作機制,擴大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水平,實現人才和智力資源開放共享,推進區域人才一體化,構建優勢互補的區域人才發展格局。根據成渝經濟區的總體規劃,以“一極一軸一區塊”為依托加快人才資源集聚,構建成渝人才富集區。積極爭取國家和東部的人才對口支持,以人才支持帶動資金、項目支持。
擴大人才發展對外開放。搭建人才發展國際交流合作平臺,加大與國外政府、企業、民間組織等機構的合作力度,拓寬參與國際人才交流與合作的渠道。加強與海外著名高校、跨國公司、人才中介機構等在人才培養、引進上的合作,加大優秀人才赴海外培訓力度,提高人才培養的國際化水平。鼓勵省內優勢企業、高校、科研院所與國(境)外高水平的相關機構建立聯合研發基地,支持省內優勢企業設立海外研發機構。加快培育我省的外向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支持其做大做強,充分發揮其橋梁紐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