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安排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2.5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2.6億元,增長26.4%。其中專項資金安排7.3億元,主要用于:推動自治區文化體制改革,支持文化產業發展;進一步推進美術館、圖書館等公益性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加大重點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力度。落實備戰奧運會和全國十二屆運動會經費。
——安排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8.9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18.2億元,增長35.9%。其中專項資金安排43.4億元,主要用于:落實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標政策;繼續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財政補助標準;加大財政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補貼力度,實現新型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增加“三民”、城鎮“三無”人員及高齡老人生活補助,建立對困難群體的臨時社會救助制度。充實小額擔保貸款基金,加強就業實訓基地建設,切實做好農村牧區轉移勞動力、城鎮就業困難家庭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加大對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城市棚戶區、農村牧區危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力度,緩解低收入群體住房困難。
——安排醫療衛生支出19.2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3.7億元,增長23.6%。其中專項資金安排13.1億元,主要用于:推動各項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相互銜接,將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由人均200元增加到240元,繼續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醫保范圍,妥善解決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問題。全面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加快以縣級醫院為重點的公立醫院改革。健全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加大城鄉醫療救助投入力度,對貧困人口給予醫療補助。繼續實施農村改廁等重大公共衛生項目。
--——安排節能環保、國土資源氣象、城鄉社區事務支出39.4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10.4億元,增長35.9%。其中專項資金安排36.3億元,主要用于:支持企業節能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產能、建筑節能以及城鎮污水處理和供熱配套管網等重點節能減排工程建設。加快發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戰略新興產業,加大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實施力度。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政策,加強重點流域及地區環境治理。全面推進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加大礦產資源勘查、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等方面的投入。
——安排農林水事務支出58.2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18.3億元,增長45.7%,高于經常性財政收入的增長,符合《農業法》規定的增長要求。其中專項資金安排55.7億元,主要用于:支持高效節水灌溉農業發展,實施“節水增糧”行動;以現代農牧業發展項目為平臺,推進財政支農支牧資金整合,加快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和農牧業特色經濟發展。加快高效節水人工優質草場建設,繼續實施牧業旗肉羊良種補貼、禁牧休牧補貼以及加大牧區基礎設施建設等各項惠牧補貼政策。增加農業綜合開發投入,繼續擴大高標準農田示范工程建設規模,開展農村土地整治。加強“菜籃子”基地建設,落實生豬生產、調出獎勵扶持政策。大幅增加財政扶貧開發投入,重點對集中連片貧困地區給予扶持。繼續完善農牧業保險保費補貼制度和政策,適當增加補貼品種。深入推進農村牧區綜合改革,全面推進嘎查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積極穩妥化解鄉村其他公益性債務。
——安排交通運輸、資源勘探電力信息和商業服務業等事務支出88.1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17.1億元,增長24.1%。其中專項資金安排83.7億元,主要用于:鞏固成品油稅費改革成果,加大重點公路建設資本金以及農村牧區公路建設和養護資金投入;增加民航機場建設和航線財政補貼。落實企業優惠政策,鼓勵企業擴大投資;支持工業重點項目建設,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壯大。加快現代物流、旅游、地方金融等服務業發展。
——安排其他支出27.8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減少2.5億元,下降8.3%。其中專項資金安排24.8億元,主要用于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政府預備費以及扶持邊貿經濟發展等。
根據現行政府性基金政策規定,2012年自治區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安排160億元,比2011年實際完成數增長4.2%。基金收入來源主要是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等。加上預計中央補助收入和上年結轉收入146.9億元,可安排的自治區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總量為306.9億元。
按照“以收定支、專款專用”的原則,2012年自治區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相應安排306.9億元。其中:自治區本級支出153.7億元,基金支出重點用于教育、公路建設、企業剝離辦社會、礦山環境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等;對盟市、旗縣的轉移支付94.2億元;調出資金59億元。
三、堅持依法理財,強化科學管理,確保圓滿完成2012年預算
(一)加強和改善財政宏觀調控,促進自治區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充分發揮財稅政策作用,切實增強科技創新能力和發展保障能力,鞏固物價調控成果,促進自治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一是貫徹落實國務院《意見》精神。繼續爭取國家在轉移支付、財政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加大對我區重點地區、重點產業、重點項目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二是努力擴大消費需求。繼續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善居民消費預期。落實好國家和自治區出臺的減輕小型微型企業稅費負擔的各項政策,進一步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減輕企業和居民負擔。繼續實施好家電下鄉補貼政策。三是優化政府投資結構。保持適度的政府預算內投資規模,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水利為重點的農村牧區基礎設施、教育文化衛生基礎設施、節能減排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引導和鼓勵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多渠道籌措資金,支持公路、鐵路、機場、電力重大通道項目建設。四是提高科技創新能力。通過設立科技創新引導獎勵資金等方式,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全社會科技投入體系。進一步優化科技支出結構,大力支持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和重大關鍵技術研究。五是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支持非資源性產業發展,積極承接發達地區產業轉移,加快發展戰略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支持以呼包鄂為核心沿黃河沿交通干線經濟帶和重點工業園區建設,進一步提高產業集中度和競爭力。大力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六是發揮財稅政策穩定物價的作用。及時發放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各類涉農涉牧補貼和農牧業防災減災資金,做好重要商品物資儲備和投放,完善城鄉物流體系。健全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落實好對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以及大中專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補助政策。
(二)繼續加大“三農三牧”投入,全面落實各項強農惠農富農政策
落實中央2012年1號文件精神,加快推進農牧業科技創新,認真落實各項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持續推動農牧業穩定發展,農牧民較快增收,農村牧區社會和諧穩定。一是切實增強農牧業綜合生產能力。突出支持高效節水灌溉,實施“節水增糧”行動。以糧食主產區和產糧大縣為重點,增加農業綜合開發投入,繼續擴大高標準農田示范工程建設規模,開展農村土地整治,加快建設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支持現代農牧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推進基層農牧業技術推廣和示范縣建設,促進農牧業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加強以水利為基礎的農牧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的省級統籌,廣泛吸引社會資金投資水利。支持農牧業產業化發展,逐步建立現代農畜產品流通體系。完善農牧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提升農村牧區金融服務水平。二是深化農村牧區綜合改革。深化鄉鎮機構、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縣鄉財政管理體制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積極穩妥清理化解墊交稅費等公益性鄉村債務。推進嘎查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進一步增強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能力。三是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扶持力度。大幅增加財政扶貧開發投入,支持連片特困地區、整村推進和易地移民搬遷三大扶貧開發工程,力爭實現自治區政府確定的貧困人口減少30萬、人均純收入增長15%以上的目標。進一步加大對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提高困難地區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和困難群眾的收入水平。四是加強生態建設。認真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推進天然林保護二期工程建設并提高補助標準,鞏固退耕還林、退牧還草成果。加快推進礦業發展方式轉變,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和農村牧區環境綜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