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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1年預算執行情況
2011年,全省財政總收入完成2460.7億元,增長31%。其中:地方收入1456.1億元,增長34.6%;上劃中央收入1004.6億元,增長26%。全省財政支出為3465.8億元,增長28.2%。省級財政總收入完成645.2億元,增長29.2%。其中:地方收入267.4億元,增長37.3%;上劃中央收入377.8億元,增長24%。省級財政支出為739.5億元,增長51.5%。
全年省級可實現收支平衡,略有結余,市縣總體上也可以實現收支平衡。2011年全省預算執行和財政工作主要有以下四個特點:
(一)財政增收持續穩定,收入規模再上新臺階。全省財政總收入成功突破2000億大關,達到2460.7億元。橫向比較,我省地方收入增幅快于中部六省和全國平均水平。財政收入實現快速增長,是多方因素復合作用的結果,一是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企業效益明顯提高,各項與稅收密切相關的經濟指標均保持了較高增幅,帶動相關稅收較快增長;二是物價水平上漲,使得以現價計算的稅收收入增加較多;三是非稅收入的政策性和一次性增收較多,主要是按照中央統一要求,將部分預算外非稅收入新納入一般預算管理,以及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較上年增長了近1倍。
(二)重點支出保障較好,民生建設取得新突破。
加強農業基礎地位:全省農林水事務支出完成389.9億元,增長20.8%。一是積極增加水利投入。全省水利支出112.8億元,比上年增長68.8%。在預算新增安排的基礎上,通過調整完善水利建設基金征管辦法、提取土地出讓收益和城市維護建設費等方式,建立多渠道的財政籌資機制,并引導社會力量更多地參與水利建設。省財政下達58.1億元,重點支持1993座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啟動123個中小河流治理項目,解決300萬農村人口安全飲水問題,完成3.5萬口山塘清淤工程,推進大型灌區建設和洞庭湖、四水治理。二是突出支持糧食生產。爭取中央取消我省糧食風險基金配套4.7億元,核銷政策性糧食財務掛賬66.6億元,減輕糧食主產區負擔。全省共發放良種補貼、糧食直補等惠農補貼67.4億元,并向雙季稻農戶及種糧大戶傾斜,鼓勵多種糧。撥付環洞庭湖基本農田建設、中低產田改造等資金34.2億元,支持改善糧食生產條件。三是啟動新一輪扶貧攻堅。積極落實國家2011-2020年扶貧開發綱要,探索集中連片整體扶貧開發新模式。制定支持少數民族高寒山區脫貧解困的政策措施,省財政下達4000萬元,支持鳳凰縣臘爾山區先行試點。四是深化農村綜合改革。“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覆蓋面由33%的行政村擴大到50%,投入獎補資金35億元,帶動農民籌資籌勞,支持“村內戶外”公益項目建設。啟動鄉村干部墊交農業兩稅債務化解工作,債務清理審計正在加快推進。
突出加大教育投入:全省教育支出完成521.6億元,增長29.4%。一是支持教育化債。省財政積極籌措化債資金,帶動全省高校清償銀行貸款37億元;下達補助10.6億元,完成全省14.9億元農村義務教育其他債務的化解任務。二是提高各類教育的生均撥款水平。省財政整合高校化債和生均提標資金,將全省高校生均撥款水平提高到9000元,將省屬高職、中職的生均定額補助標準提高到3100元和2900元。將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生均標準提高到小學500元、中學700元,將困難寄宿生的生活費補助提高到小學每生1000元、中學每生1250元。三是啟動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省財政撥付學前教育發展資金7.5億元,啟動校舍改建、幼師培訓等7項重點工程,力爭用3年時間,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四是加快改善薄弱學校條件。省財政下達13.2億元,支持接收農民工子女較多的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擴容改造,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推動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
推進覆蓋城鄉的社保體系建設:全省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完成476.2億元,增長20.1%。一是支持擴大就業。省財政下達就業補助33.7億元,落實新一輪積極就業政策。二是推進城鄉養老保險“兩項試點”。新農保試點縣市擴大到96個,并在試點縣市同步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省財政撥付33.1億元,按照人均20元的標準資助882.6萬人參保繳費,向629萬人發放基礎養老金。三是加大保障性住房投入。全省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22億元,增長49.3%。省財政在下達補助資金101.1億元的同時,落實稅費優惠,支持成立融資平臺,引導金融機構優先保證信貸投入,大力支持廉租房和公共租賃房建設,加快實施國有林場、農墾區、煤礦、工礦和城市棚戶區改造,將農村危房改造試點擴大到所有縣市。四是繼續提高困難群體的保障水平。省財政新增3.8億元,連續第7年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下達補助74.6億元,進一步提高城鄉低保、農村五保戶、企業軍轉干部、優撫對象的保障標準,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制度,對未成年孤兒發放基本生活費;下達臨時價格補貼7.4億元,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撥付5.4億元,將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等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