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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發展 輝煌十年”系列稿件之一
中共十六大以來,中國按照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總體布局,在積極推進經濟社會文化科技國防生態建設向前發展的同時,著力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的人民民主,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和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維護國家法治的統一、尊嚴、權威,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
中國特色的民主理論得到了新發展
在民主政治理論建設方面,中共十六大把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確定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進一步揭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內涵,指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在此基礎上,中共十七大提出“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和“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等重要論斷。大會提出,“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的大會上,胡錦濤高度概括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構成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以及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經濟制度基礎上的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等各項具體制度。”以上表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理論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正在進一步推進中國特色的民主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的形成。
中國人權事業得到發展
中共十六大以后,中國貫徹“以人為本”的思想,在高度重視人的生存權、發展權的同時,繼續在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方面有了較大進步。作為執政黨,中共高度重視人權,2002年中共十六大后,中共中央建議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明確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04年3月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給予通過。中國政府在社會發展進程中不斷推進人權事業,特別是在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的嚴峻挑戰和國際金融危機的巨大沖擊中,中國政府堅持以人為本,為保證人民的根本利益作出極大的努力,并積極解決發展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十年來,中國政府堅定不移地推進人權事業,人權狀況持續改善。
為進一步推進人權事業和人權狀況的改善,經過總結經驗,中國政府在2009年頒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強調堅持將保障人權與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結合起來;堅持將保障人權與加強民主法治建設結合起來。中國在不斷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大力促進就業,加快發展多項社會事業,推進基本服務均等化,逐步健全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初步建立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覆蓋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框架,不斷發展文化教育事業,有效保障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等方面有了積極進展。在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有力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方面也有進步。在堅持將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貫穿于立法、行政和司法各個環節之中,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和人權保障的各個方面實現了有法可依。中國公民的人權意識明顯增強,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保障得到全面加強,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保障更加有效,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權利得到進一步保障,國際人權領域交流與合作日益深化,各領域的人權保障在制度化、法治化的軌道上不斷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2012年6月,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中國政府又制定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明確了2012—2015年促進和保障人權的目標和任務。這表明中國政府繼續推進人權事業的堅定決心和符合中國實際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