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險圖心安 理賠咋就這么難?
新聞導入 小區內倒車意外發生擦掛,沒想到卻引來了無數麻煩事,非要一紙事故認定書才能獲賠?明明自己沒責任,卻要忙著肇事方的報銷索賠,跑腿中車主吃盡苦頭,屢次被繁瑣的理賠程序擋在門外。
同樣是場小事故,隱瞞實情變個說法竟能輕松獲得理賠?究竟是保險條規中的理賠程序太過復雜,還是車主思想閉塞不開竅?“為何花錢買到的保險,卻得不到真正的放心?為什么是車主要替保險公司省心,而不是保險公司替我們來省心呢?”廣大車主紛紛質疑……
老林的郁悶 小區倒車擦掛理賠要遭罰款扣分
2007年8月6日上午,家住成都市鼓樓街的林華在小區內倒車時,無意擦掛到了一輛停在旁邊的捷達車。“捷達車側面有一點刮傷,我的車尾部也遭了。”老林說,自己的馬自達車是在今年5月才購買的,相關車輛保險也是在購車的4S店一并辦理的。辦理保險時,對方代辦員曾告訴他:1000元以下的小問題,可以直接到4S的修理廠解決。
事故發生以后,老林給該店保險代理打了一個電話,對方稱,問題不大,200多元就可搞定,但必須要交管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才能報銷保險賠償金。“我是在小區內擦掛,交警能出警嗎?”“就算在停車場里,只要你報警交警都會來。”他的疑問得到了對方肯定的回答。掛掉電話后,老林立即撥打了122報警電話。
隨后,趕到現場的交警對這起事故進行了勘查。“從停車位置等因素來看,你要負全責,如果要出具事故認定書,按照《道法》規定處罰,扣3分罰款200元……”交警的話讓老林大吃一驚,他有些發懵地再次撥打了保險代理的電話,“我的車問題不大,能不能直接報銷?”“雙車事故中沒有責任認定書,我們沒法向您支付賠償金。”對方回答道。
“對方車輛明明停在那兒沒動,和撞欄桿有啥不一樣?小區倒車憑什么扣分?為什么保險公司非得拿到處罰后的責任認定書才肯付賠償金……”許多矛盾都困擾著老林,“我感覺像被套進去了,真的是進退兩難。”
老陳的無奈 明明沒有責任竟要為肇事方跑腿
“明明交警已經認定是他的全責,我卻要賠給他300元錢,還得替他跑腿,你說這叫什么事兒?”雖然事情已經過去了近4個月,但回憶起4月底那次車險理賠的經歷,車主陳雪奇仍然費解。
這場小型交通事故源于一次停車場出口的擁擠,陳雪奇所駕駛的蒙迪歐在排隊檢票等待中,突然受到了后面一輛私家車的撞擊。“由于‘私了’意見不和,我們只好報警,交警當時就開了事故認定書,對方負責兩輛車的維修。”當時,陳雪奇簡單地以為:修好了車就能順利拿到賠償。然而,令他怎么也沒想到,由于雙方都買有“交強險”,自己也要支付一筆“無過錯賠償”。
“雖然這筆錢是保險公司賠,但是卻要我去幫他報?作為受害方,我一直為別人的賠償‘奔走呼號’,簡直就是黑白顛倒。”陳雪奇有些生氣地說,為了處理此事,自己還搭上不少時間和金錢,多次奔波于4S店、保險公司、交警大隊之間,甚至還要親自拿著相關證明到對方的保險公司去應付理賠程序。這一折騰,時間長達100天……
陳雪奇向記者大倒苦水,由于肇事方一直不太配合,“約不到一起,我只好又到對方投保的保險公司,但沒有對方車主的車輛行駛證、身份證、交強險等證件的復印件,保險公司也拒絕支付賠款。我到底是受害者,還是受氣者?”
由于交強險是單獨理賠的,陳雪奇不得不先自行墊付了300元的修車費用。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在修車期間,我每天給學生上課要從成都趕到雙流,其間光打的費就達600元左右,理賠耗費的電話費100元,全都只能自認倒霉。”而且,事情拖到現在,陳雪奇的理賠手續還沒有最終完成……
據記者了解,由于許多車主對于交強險的“無責賠付”都難以接受,致使無論是有責方還是無責方,一旦沾上“無責事故”就怨聲載道。而記者從保險公司也了解到,眼下,由于無責方不配合,一些車主又不想為了幾百元打官司,最終選擇放棄索賠。
小吳的心得 自行簡化手續每次都報單車事故
“干嗎非要說實話呢,不是跟自己過不去嘛。”當辦公室里的同事開始議論林華遭遇的這起事故時,第一個發言的吳俊道出了這樣一句讓大家側目的話。作為一位剛買車不到半年的新手,吳俊與大家交流起了自己關于“車險理賠”的心得。
新手上路,難免磕磕碰碰。吳俊稱,在剛買車的第一個月,自己因車技不精讓愛車先后受到了4次小傷害,當他直接把車開到修理廠的時候,連前來定損的保險員都有些無奈地嘆氣。“我就說我技術差,自己撞到欄桿了,其實有一次是撞到了電瓶車‘私了’了,我先墊付賠了150元。”吳俊向保險公司報案的這種方式,不但使自己順利拿到了賠償金,愛車也很快恢復原樣。“我完全是在鉆空子,要是走正常程序不累死啊。”吳俊認為,現在的車險理賠手續太麻煩,自己這樣做是迫不得已。
而老林“實話實說”的固執行為,在吳俊眼里卻頗有些“傻根”精神。“老林,現在曉得車險理賠有好麻煩了嘛,你還是認了算了,你看現在哪個車主不是這樣‘私了’,都報稱單車事故。”他把手放在林華肩頭語重心長地勸道。“為什么是我要替保險公司省心,而不是保險公司替我這個車主來省心呢?這理賠路咋就這么難走呢?”老林面孔有些微紅的與小吳爭辯起來。
一個潛規則選擇私了保險公司默認
就職于某專業車險服務公司的工作人員吳先生告訴記者,如果涉及交強險賠付問題的事故,要想順利獲得保險金,必須要交警出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作為依據。“林先生的情況屬于雙車事故,但一般可以作單車事故向保險公司報案。”他向記者坦言,車輛發生涉及保額的小型事故,像吳俊那樣“私了”處理的車主占絕大多數,并且保險公司也會默認,對于1000元以下的事故一般不返現場查看。“如果車主真要較真的話,那就只有自己吃啞巴虧了。目前車輛保險賠付的程序還是很麻煩的。”吳先生還提醒廣大車主,在報警之前應當慎重考慮,以此簡化不必要的手續,這也是保險業內部的一個潛規則。
一件麻煩事雙車事故理賠程序復雜
“一般雙車事故的保險理賠問題都讓許多車主頭痛,所以有時車主也會為了省事擅自改報,自己回去找保險公司報銷。”據成都市集大成汽車銷售公司陳總介紹,發生交通事故以后,雙方除了責任認定,還要跟著自己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兜轉”。
首先,如果雙方購買的車險不屬于同一家公司,就要由車主自行將車拉回自己的“修理范圍”內,再由車主先行墊付相關費用,“這個修理周期一般在1—5天,如果保險公司與自己認定的價格不一致又要重新評估。”陳總耐心地向記者解釋。其次,如果車輛不是在4S 店購買的,要修理完后才能申請辦理理賠手續。“這個時間是不可預知的,要等保險公司通知,根據我們以往的經驗,在半個月到一個月之間。”陳說,由于怕麻煩,廣大車主處理“小擦掛”往往是放棄對方賠償而自負盈虧。“上次我朋友就出了點小事故,200元的
修理費報了近一個月都沒結果,車還被事故大隊拖走了,你說好麻煩嘛……”他有些自嘲地說,這樣的事情在行業內早已是屢見不鮮。
專家 理賠程序應當人性化
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建平分析,繁瑣的車險理賠程序讓車主們選擇所謂“私了”,漸漸失去了自己的一些責任誠信。同樣,在整個行業中保險公司為了“降低、節約成本”也默許著這樣的“失信”大量存在。如果車險理賠僅僅是一個金錢數字的象征,而沒有給客戶滿意的一個態度,它并不是在真正保護車主的合法權益。
“如果理賠時間長達幾個月,對于車主來說明顯是不合理的。”王教授指出,目前的一些保險條規在程序上存在癥結問題———缺乏服務理念,保險公司作為服務者應當為服務對象即廣大車主提供一套人性化客戶服務以完善車險理賠服務流程。他說,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
“像《民法》中講的‘誰主張、誰舉證’一樣,保險公司更應該多替車主著想,主動去簡化這些程序。”王教授建議,保險行業應當強化服務理念,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專門設立一套快速解決機制,執行統一的理賠操作流程來進行管理疏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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