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5日電 為確保2008年元旦、春節期間農民工順利拿到工資返鄉過年,鞏固和完善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維護社會穩定,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建設部、公安部、全國總工會決定,從10月19日至明年1月31日在全國范圍內繼續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
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消息,近日,該部下發了《關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的通知》,通知說,近年來,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各級工會采取有效措施,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由于種種復雜原因,拖欠工資現象還時有發生。
據通知要求,此次專項檢查范圍為使用農民工的各類用人單位,重點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工商戶。專項檢查內容主要是檢查用人單位按照國家工資支付有關規定及最低工資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包括各地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采取的具體措施、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工資保證金制度、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等長效機制的建設情況,以及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等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
據悉,專項檢查分三個階段進行:10月19日至10月31日,宣傳階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是組織用人單位開展自查階段,11月16日至2008年1月31日是執法檢查階段.
通知要求嚴肅處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對存在不按要求報送書面材料或者瞞報拖欠、克扣工資數額問題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部門要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對無故拖欠和克扣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進行處理的同時,還要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公開曝光。要進一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可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對不按國家最低工資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延長農民工工作時間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的用人單位,要及時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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