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經濟社會生活發生了巨大而深刻的變化。在人們整體收入水平顯著提高的同時,也出現了收入差距拉大的現象。目前,中國正處于從人均1000美元到3000美元這樣一個關鍵的發展階段,只有切實解決收入差距問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才能使我國順利地度過這一關鍵的發展階段,進入良性運行和健康發展的軌道。
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拉大
目前,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可從多個方面、不同角度體現出來,它不僅反映在基尼系數這個總量指標上,而且也體現在收入分配的各個結構方面。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由基尼系數所反映出來的收入差距,總的來說呈現一種上升的趨勢。據世界銀行的統計數字,我國的基尼系數在改革開放前為0.16,2003年已經至0.458,超過了國際公認的警戒線0.4,到達危險的邊緣。2004年我國基尼系數已超過0.465,并將在2005年逼近0.47。
城鎮不同收入階層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不斷擴大。不同收入階層收入增速呈階梯式格局。財富積累的"馬太效應"正逐步顯現,窮人越窮、富人越富的狀況加大了縮小貧富差距的難度。據統計,2004年,收入最高的10%家庭的財產總額占城鎮居民全部財產的比重接近一半,收入最低的10%家庭的財產比重只有1%左右。
城鄉居民之間收入差距越來越大。2004年城鄉收入差距擴大到了3.53:1。如果考慮到城鎮居民享有各種補貼、勞保福利和社會保障等隱性收入,以及農民尚需從純收入中扣除柴草等不可能成為消費基金、"三提五統"和用于再生產的部分,我國的城鄉居民收入實際差距約為5:1-6:1。
區域之間居民收入差距呈現擴大趨勢。從2000年到2003年,西部與東部地區人均GDP的差距已由7548元擴大到了9250元。GDP增長率的差距也由2.54個百分點擴大到8.39個百分點。
行業間收入差距進一步上升。隨著企業改制的不斷深入,國民經濟各行業間工資水平參差不齊,差距越來越大。一些壟斷性行業、新興行業與夕陽產業間的收入差距越來越大。
二、如何看待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問題
首先應當看到,準確判斷中國現階段收入差距的大小及其影響,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這是因為:第一,中國地域遼闊、人口眾多、情況復雜,又處在急劇的社會轉型過程之中,因而,對于居民收入的準確統計和對收入差距的準確判斷非常困難。第二,由于統計上的困難,也由于歷史、文化、制度和發展階段的差異,使得不同國家收入差距的大小很難用基尼系數等指標準確地加以比較和衡量。第三,在市場經濟中人們之間收入差距的存在是必然的,問題在于這種差距的存在是否違反了社會公平的原則,是否損害經濟和社會的和諧發展。離開了具體的公平原則,就無法對收入差距合理與否作出判斷。總的來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收入差距的擴大有一定的必然性。
但是,也要承認,在現階段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斷擴大中也包含著一些不合理和不公平的因素,這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秩序還未完全形成。市場經濟要求在等價交換的基礎上,根據平等的權利進行公平競爭,這就是通常所說的機會的平等或起點的平等。但是,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存在這樣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某些特殊的行業和特殊的企業掌握著壟斷性的權力和壟斷性的資源,它們與其他一般的行業和一般的企業處在不平等競爭的地位,可以獲得壟斷高額利潤。這主要存在于金融、電力、鐵路、醫療等部門。二是一些掌握著行政權力和稀缺資源的單位和個人可能利用手中的公共權力為自己謀私利,尋求在行政定價與市場價格之間產生的巨額的政策"租金",從而導致腐敗現象的蔓延。這突出地表現在國有土地和國有資產的劃撥與交易、貸款及各種許可證的發放、稀缺資源的調配、上市指標和各種投資項目的審批等方面。這兩方面的問題都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導致了收入差距的不合理擴大。
(2)按勞分配的公平原則沒有得到充分貫徹。與按勞分配的要求相比,國有企業內部平均主義或"大鍋飯"問題依然存在,科技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和一些創造性勞動與簡單勞動的報酬差距沒有拉開。同時,由于生產條件的不平等和缺乏有效的收入調節手段,國有企業中同工同酬的原則也沒有得到充分體現。
(3)平等的生存權和發展權還沒有得到切實保障。這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目前我國還存在大量的貧困人口。二是教育公平得不到保障。三是平等的健康權利沒有實現。
三、縮小收入差距,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收入差距的擴大,會影響到經濟增長,加劇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混亂,甚至會威脅到社會政治穩定,還有可能危害民族團結和國土安全。因此,應采取積極措施,防止居民收入差距的繼續擴大。
1、實施就業優先發展戰略,構建就業結構的和諧。擴大就業是縮小我國居民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徑。"就業是民生之本"。在當代社會中,就業不僅是謀生的必要手段,還是人們參與社會的主要渠道。要逐步確立有利于擴大就業的經濟結構和增長模式,千方百計增加就業崗位,加快發展就業容量大的第三產業、中小企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形成更多的就業增長點。
2、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理順分配關系、整頓和規范收入分配秩序是當前我們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經濟轉型過程中收入拉開差距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同時一定要處理好嚴重的社會不公等社會問題。應堅持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勞分配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要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規范社會分配秩序,加強對壟斷行業收入的監督和管理,強化收入分配稅收調節功能。要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改變目前所得稅征收與家庭消費脫鉤的狀況,建立普遍的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制度。
3、繼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在縮小貧富差距的思路中,不能不考慮社會保障制度問題。從實際出發,既要逐步擴大保障的覆蓋面,又要合理確定保障水平,實現社會保障的可持續性。要進一步擴大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的覆蓋面,進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4、消除政策性因素,努力增加農民收入,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重點在農村,最大的難點也是在農村。增加農民收入是當前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此,應推進城市化,使農民向城市轉移,從根本上解決農民收入問題。(1)積極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減少農民進城的身份障礙。(2)加快勞動就業制度改革,消除農民進城的就業障礙。(3)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消除農民進城的產權障礙。(4)建立農村社會保障的基礎框架。
5、加強法制建設,整治非法收入。要加強市場監督和管理,嚴厲打擊走私販私、假冒偽劣等違規、違法經營行為,要強化對權力的約束,增加執行公務的透明度,制止各種亂收費、亂攤派現象,要嚴懲貪污腐敗、整治非法收入。要通過立法規定公務員個人財產申報制度,增強公務人員辦事過程的公開性、透明性和程序性,完善權力的制約機制,完善稅法,加強征管,逐步消除非法收入形成的條件與環境。以《行政許可法》的實施為契機,加快政府改革,減少審批項目,不斷減少政府對經濟活動的干預,降低因"尋租"和"共謀"等濫用權力的行為而使"權力精英"和"經濟精英"獲得不當利益而引發的貧富差距。
6、加強對壟斷行業的監管。當前,政府對壟斷行業高收入的調節,只限于個人所得稅,這既不會取消大大高于平均利潤的壟斷利潤,也不會對職工的高收入發生較大的影響。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借鑒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以法律和規則的形式,對政府壟斷的范圍和壟斷價格等等加以限制。按照國際慣例提高一些壟斷行業的市場準入程度,引入競爭機制,縮小國家壟斷性行業的范圍,減小壟斷行業與非壟斷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對少數必須由國家壟斷經營的行業,要加強對其收入分配的控制和管理,防止該行業與其他行業收入差距過大。
7、加快西部開發和中部崛起戰略步伐,縮小地區經濟差距。國家應加大對西部地區的轉移支付,加強中西部地區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外地投資者到中西部投資,通過各種形式增強中西部地區的經濟實力,以經濟發展帶動中西部居民收入的增長,縮小與東部發達地區居民收入的差距。 (王遠鴻 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財金證券處處長,高級經濟師,本報特約供稿人。畢業于安徽大學數學系、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獲理學士和經濟學碩士學位,目前在中國人民大學攻讀經濟學博士學位。主要研究領域:宏觀經濟,財政與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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