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0日,中國-東盟自貿區《貨物貿易協議》開始實施。昨天,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崇泉就中國-東盟自貿區一年來的情況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崇泉指出,中國-東盟自貿區是雙方加強經濟合作的制度性安排,是我國貫徹“與鄰為善、以鄰為伴”的方針和“睦鄰、安鄰、富鄰”的政策的具體實踐。
他說,東盟10國都是中國的友好鄰邦。建立自貿區是中國和東盟10國領導人為加強和深化經貿合作做出的戰略性決策。中國—東盟自貿區《貨物貿易協議》從2005年7月全面實施降稅以來,中國與東盟10國貿易總額增長了21.6%,進一步密切了雙邊經貿關系,給雙方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實現了互利共贏。這充分證明了領導人做出的建設自貿區的決策是完全正確的。
中國—東盟自貿區的降稅特點是逐漸加速。2005年7月,中國對東盟國家的平均稅率從9.9%降到8.1%。2007年之后,雙方降稅速度將進一步加快。到2010年,我國將對東盟國家93%的產品取消關稅,東盟也將對我國90%以上的產品實行零關稅。可以預見,未來幾年,中國與東盟之間的貿易將有一個更加明顯的飛躍式增長,雙方市場的融合還將有力地促進相互投資的發展。屆時,不僅雙方企業可以有效降低原材料成本,消費者也將以更加實惠的價格享受到更加豐富的產品。
附:中國—東盟自貿區情況
中國—東盟自貿區,簡稱“10+1”自貿區,“10”指的是東南亞國家聯盟的10個成員國(文萊、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1”特指中國。
2000年,在第四次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上,朱镕基總理建議成立中國-東盟經濟合作專家組,研究中國與東盟建立自由貿易區的可能性,得到了東盟領導人的積極回應。2001年,在第五次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上,中國和東盟領導人一致同意在10年內建立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并宣布啟動自貿區談判。2002年11月,簽署了《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明確了中國-東盟自貿區的目標、內容和時間框架,決定在2010年建成中國—東盟自貿區,同時給予東盟新成員多5年的過渡期。
2004年11月,雙方又簽署了《貨物貿易協議》,完成了自貿區核心部分的貨物貿易談判,并于2005年7月全面啟動降稅進程。中國和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緬甸、新加坡、泰國6個東盟成員按照《貨物貿易協議》的規定,全面啟動降稅,以自貿區優惠稅率實行貨物通關。2005年,中國共對東盟國家的3408種商品實施降稅,平均稅率從9.9%降到8.1%。東盟國家也有不同程度的關稅削減。到2010年,中國將有93%的產品對東盟實現零關稅,東盟也有90%以上的產品對中國實現零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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