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環保總局啟動組建并領導,以協調跨省區域重大環境糾紛;環保總局公開選拔15名副司級領導
本報訊 備受關注的全國五大區環保督察中心終于完全浮出水面,國家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昨天宣布,該局全面啟動組建11個地方派出執法監督機構,包括5大環保督察中心和6大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并公開選拔15名副司級領導干部。
全面啟動組建11個環保派出執法監督機構
一直以來,由于地方環保部門人、財等權屬于地方政府,因此地方環保執法普遍遭遇“偏軟”的尷尬境地,此次環保總局組建的五大區環保督察中心,被認為是環保系統加強對地方環保監管的一大有力措施。
這位負責人說,5大環境保護督察中心分別管理華東、華南、西北、西南、東北這五大區,分別設置在南京、廣州、西安、成都、沈陽。
與此同時,上海、廣東、四川、北方、東北、西北等6個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的組建也在昨天全面啟動。它們負責民用核設施的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日常監督;軍用核設施的輻射環境管理日常監督;而由環保總局直接監管的核設施營運單位和核技術利用單位的核與輻射事故(含核與輻射恐怖襲擊事件)應急工作的日常監督,以及事故現場應急響應也在其職責之內。
新機構只對環保總局負責不指導地方業務
這位負責人表示,督察中心和監督站受環保總局領導,對環保總局負責,不指導地方環保部門業務工作,每年制定工作計劃,報經總局同意后執行,臨時重大活動需事先報經總局同意后方可執行。督察中心和監督站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隨時保持與總局有關部門的通暢聯系。
此外,環保總局昨天還面向全國公開選拔15名副司級領導干部,包括總局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副主任1名;五大督察中心副主任各2名等。
核與輻射安監站監管范圍
1、上海:包括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
2、廣東:包括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
3、四川:包括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
4、北方: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河南;
5、東北: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
6、西北:包括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五大督察中心職責
受環保總局委托,在所轄區域內:
●可以監督地方對國家環境政策、法規、標準執行情況;
●承辦重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案件的查辦;
●承辦跨省區域和流域重大環境糾紛的協調處理工作;
●參與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與處理的督察工作;
●承辦或參與環境執法稽查工作;
●負責跨省區域和流域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案件的來訪投訴受理和協調工作等。(記者 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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