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基層法院法官輪訓統(tǒng)一考試22日上午在全國3100多個基層法院同時舉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考試不合格的,可以補考;補考不合格的,要離崗培訓;離崗培訓后經考核仍不合格的,要通過法定程序調離審判業(yè)務崗位。
據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fā)言人倪壽明介紹,此次考試涉及全國各基層人民法院具有審判職稱的全體法官,參考法官約有15萬人,規(guī)模之大在全國法院系統(tǒng)尚屬首次。此次統(tǒng)一考試的考卷由最高人民法院統(tǒng)一命題并印制,上級人民法院安排了專人對基層人民法院的法官輪訓考試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最高人民法院也安排了專人進行巡考。
倪壽明表示,此次考試是為了檢驗三年以來全國基層人民法院法官輪訓的成果而舉行的。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法院加強基層建設工作會議上提出,用三年時間即2005年至2007年完成對全國廣大基層法官進行有關法律及司法解釋的培訓。
根據要求,全國各地法院從2005年起普遍組織開展了基層人民法院法官輪訓工作。目前,基層人民法院法官輪訓工作已經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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