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務院扶貧辦獲悉,這份名為《關于開展“縣為單位、整合資金、整村推進、連片開發”試點的通知》指出,今年我國將在中西部地區選擇部分貧困縣,中央財政將給每縣補助950萬或1000萬元資金,幫助他們對部分貧困村進行試點開發。
對于試點縣的選擇,《通知》頗為“謹慎”,設定了4個條件。首先,試點縣應為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其次,試點縣能夠整合其他涉農資金,扶貧資金和項目管理情況良好。再者,試點縣應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和扶貧規劃,有能夠帶動區域經濟和貧困農戶發展的主導產業或支柱產業,有未實施整村推進的貧困村相對集中的片區。最后,綜合以上因素,每個試點省(區、市)選擇1個重點縣。試點的主要內容則包括兩方面。一是探索連片開發、綜合治理的方式。二是探索資金整合的有效途徑和措施。(孫東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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