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兒童與教育
保障兒童受教育權利,提高兒童受教育水平。
(一)主要目標。
1.全面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保障所有兒童受教育的權利。
―――小學適齡兒童凈入學率達到99%左右,小學5年鞏固率提高到95%左右。
―――初中毛入學率達到95%左右。
―――發展特殊教育。
―――流動人口中的兒童基本能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2.適齡兒童基本能接受學前教育。
―――發展0―3歲兒童早期教育。
―――大中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適齡兒童基本能接受學前3年教育,農村兒童學前1年受教育率有較大提高。
3.有步驟地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全國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80%以上,大中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4.提高教育質量和效益。
―――建立適應21世紀需要的現代化基礎教育課程體系。
―――改革考試評價制度。
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建立多元化的家長學校辦學體制,增加各類家長學校的數量。
―――提高兒童家長家庭教育知識的知曉率。
(二)策略措施。
1.國家宏觀政策。
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把提高兒童整體素質作為人才戰略的基礎工程。
―――保證教育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并適度超前發展。
―――合理配置教育資源,縮小地區差距,為所有兒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機會和條件,確保教育特別是義務教育的公平、公正。
―――完善教育投入機制,增加教育投入。
2.法律和部門政策。
完善并落實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
―――進一步加快教育立法工作,完善教育法律體系。
―――加大教育執法力度,健全教育督導機構和制度,提高全社會的教育法制觀念和有關法律知識水平,積極推進依法治教。
―――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整體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實踐能力和科學精神。
―――繼續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培養社會實踐能力。將中小學綜合實踐基地建設納入地方發展規劃。
―――將性別平等意識納入教育內容。
―――實施“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西部教育開發工程”、“希望工程”和“春蕾計劃”等助學工程,保障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兒童就學權利。
―――切實保障女童受教育的權利,消除阻礙女童入學的障礙。
―――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孤兒和流動人口中兒童受教育的權利。使殘疾兒童與其他兒童同步接受義務教育;貫徹落實孤兒就學的有關優惠政策;完善流動人口中兒童就學制度;根據國家推進城鎮化的要求,做好教育規劃,滿足農村適齡兒童向城鎮轉移后的就學需要。
―――發展學前教育。建立并完善0―3歲兒童教育管理體制。合理規劃并辦好教育部門舉辦的示范性幼兒園,同時鼓勵社會多渠道、多形式發展幼兒教育。積極探索非正規教育形式,滿足邊遠、貧困地區及少數民族地區幼兒接受學前教育的需要。
―――實施“教育信息化工程”,推動中小學校普及計算機等信息技術教育。建設現代遠程教育網絡,發揮衛星電視教育的作用,重點滿足邊遠山區、海島等地區的教育需要。
―――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提升教師學歷合格率和學歷層次,重視中小學校長和教師的在職培訓和繼續教育。加強師德建設。
―――學校、托幼園所的教職工愛護、尊重兒童,維護兒童的人格尊嚴,不得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兒童。中、小學校不得隨意開除學生。 學校紀律、教育方法應適合學生身心特點。
―――發揮學校、家庭、社會各自的教育優勢,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形成教育合力,促進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一體化。
―――重視和改進家庭教育。加強家庭教育知識的宣傳和理論研究。辦好各類家長學校,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保育、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教育知識與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