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福建省公安廳近日出臺的《關于進一步放寬直系親屬戶口登記遷移的通知》規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身邊是否有子女等條件限制,父母可投靠其中任何一個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并辦理落戶手續。
夫妻投靠落戶一律開綠燈
根據“通知”,對于夫妻投靠戶口遷移,實行人性化服務,取消年齡、婚齡、職業、固定住所、戶口類別等限制,一律準予辦理戶口相互投靠遷移落戶;如果被投靠一方屬于單位集體戶的,還可在集體戶地址上單獨立家庭戶,進一步方便了夫妻投靠落戶。
吳福順介紹,針對身邊無子女老人的照顧問題,“通知”提出,對父母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許一個已婚子女及其家人戶口一并遷到父母戶籍地落戶,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解決生活在城市市區、縣城區的這部分老年人的生活照顧問題,使他們老有所依、老有所養、老有所樂。
未婚子女均可投靠父母落戶
“通知”放寬了子女投靠父母的年齡,只要是未婚子女,都可辦理投靠父母落戶手續。
“通知”還規定了兒媳女婿特殊情況投靠公婆岳父母戶口遷移政策,兒媳確與公婆、女婿確與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且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同意其投靠的,可以辦理兒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遷移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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