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生子”目前在一些地方暗流涌動。最近記者調查采訪發現,此項業務似乎呈蒸蒸日上趨勢,而且以違法超生第二胎情況居多。據一家廣州媒體調查披露,僅一家中介每年就有700名左右的顧客,80%都是二胎。
但在記者采訪中,律師以及計劃生育部門有關負責人都明確指出:父母都是內地籍的公民,如果選擇去香港生二胎就是一種規避行為,已經構成了違法。
計生部門也鄭重提醒,赴港生育風險大,不要輕信中介機構的宣傳。
一些中介機構在網上張貼廣告,甚至發送短信,聲稱可以為內地孕婦提供赴香港分娩及月嫂等一條龍服務,不管是生第一胎還是第二胎,8萬元就能生個“香港寶寶”。
有人曾撥通電話表示有意赴港生子。電話一接通,一名自稱為醫學助理的女士便熱情介紹,他們公司擁有6年專業經驗,熟知香港法律與醫院的運作方式,可為寶寶與媽媽打點一切。這位女士聲稱,已為超過1800位內地孕婦的寶寶取得香港戶口。
這位女士還介紹說,具體的操作流程很簡單,產婦只要去香港兩次即可:懷孕3個月左右辦理赴港通行證,到香港的醫院進行產檢,領取預約證等;在預產期前幾天,再拿著產檢證明到香港的醫院生小孩。
據她透露,在他們公司所辦理的赴港生子業務中,以生二胎的情況居多,大約占了八成左右。“許多內地居民就是通過我們公司去香港生第二個孩子的。即使內地計生部門發現公民赴港生二胎,小孩戶籍在香港,他們也不好對孩子的父母處罰。”
記者在婦幼保健醫院的隨機調查中發現,鮮有“準媽媽”對給孩子一個香港身份感興趣。她們大多對中介公司的說法表示懷疑,而且認為即使孩子成為香港居民,但香港物價貴,孩子到時仍需回內地養育和接受教育。
不過,也有相當一部分年輕夫婦在這方面到處打聽、咨詢情況。
廣州一位姓林的女士說,看到中介公司開出的誘人條件,她和丈夫都動心了。“我們都想再要一個孩子。但在廣州,生二胎要繳納巨額罰款,而在香港只要繳納少量產子費用,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很大的誘惑。”
到香港生第二胎,真的就不算超生?記者專門采訪了有關律師。廣州南華勞工服務中心陶正德律師告訴記者,事實并非如此。他說,“這是由于香港和內地法律規定的不同造成的。即使在香港產下的第二胎小孩擁有香港的護照和居民身份證,只要父母都沒有遷出去,也依然難逃內地計生政策的處罰。”他認為,父母選擇去香港生二胎就可以認定是一種規避行為,既然是規避就意味著已經構成了違法。
據計生部門的工作人員介紹,根據廣東省計劃生育相關條例以及2008年修改后的《廣州市計劃生育管理辦法》,就算家長能夠到港、澳地區甚至國外生下孩子,但只要孩子出生后長期居住在國內,仍然要加以處罰。
計生部門有關人生還提醒,中介往往會隱瞞情況,香港的出生紙并不等同于香港的綠卡,如果“港生寶寶”在年滿12歲沒有達到申領綠卡的條件,到時還得再回到內地來。而那時候再想入內地戶口,還得征收社會撫養費。(記者 葉小鐘 實習生 許漫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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