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中國社會科學院在北京發布《四川地震災后社會重建調查報告》。報告認為,目前四川地震災區已經建成和正在建設中的大型板房安置點滿足了城市受災群眾的過渡性安置需要,得到受災群眾廣泛好評。報告同時提出,安置點目前最重要的不是硬件建設,而是管理。
安置點的主要問題是管理
據社科院社會學所所長李培林介紹,《四川地震災后社會重建調查報告》是由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四川地震災后社會重建調研組一行六人6月20日至6月27日八天在大邑縣、北川縣、都江堰市等四川地震災區實地調研后寫成的。調研中,研究者共對約500人進行了訪談,并召開了座談會,接觸了受災群眾、各級領導干部、軍人、警察、援建人員和社區居委會管理者等。
分報告《地震災區安置點的現狀與管理》主筆、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家庭與性別研究室主任唐燦研究員告訴記者,目前,地震受災群眾安置分為三個階段,臨時性安置(帳篷為主,共3個月安置期,8月底完成向過渡性安置的轉移);過渡性安置(集中的活動板房為主,安置期為2~3年);永久性安置(建房)。
“規模較大的活動板房安置點會成為受災群眾安置的主要形式。”唐燦說,“活動板房的生活條件在硬件上將基本滿足受災群眾的需求,一些軟件方面的需求也將產生。我們在調研中發現,現在安置點面臨的主要問題不是硬件,而是管理。”
安置點管理面臨挑戰
“安置受災群眾人數從幾千人到數萬人不等,這種安置點是非常態的社會組織形式,常態下我們常用的兩種管理機制——單位體制和市場體制都難以發揮作用。”唐燦介紹,“一方面,原來社區管理無業人員、單位管理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的城市社區管理體制在安置點內難以實施;另一方面,在這樣的大規模安置點內又不能完全按照有什么需求提供什么管理的市場機制來管理。”唐燦表示,對這樣的大型非常態受災群眾安置點應該怎樣管理,是需要摸索的。
唐燦總結了安置點管理面臨的挑戰,主要是受災群眾心理波動、特殊群體照顧和新舊矛盾集中出現等三個方面。
報告認為,地震后一段時間的應激期過后,受災群眾將再一次經歷地震災害帶來的恐懼與悲痛的心理階段,再加上震后無業的擔憂和煩躁,對未來的不可期待等情緒慢慢在受災群眾中產生,“安置點中受災群眾的心理問題不斷增加,這對安置點的管理提出了挑戰。”唐燦表示。
“尤其是孤寡老人和一些因地震致殘的受災群眾,他們從原來完整的家庭生活一下子進入無人陪伴或者肢體殘疾的新生活,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來適應。”唐燦表示,“盡管政府部門和安置點管理人員已經有一些照顧措施,但是受人力限制,這些特殊群體適應安置點的生活還有相當困難。”
進入過渡性安置階段以后,一些原有的家庭矛盾重新出現,新的矛盾也會出現,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拼房”引發的摩擦。
在都江堰市勤儉人家大型受災群眾安置點“勤儉人家社區”,一間活動板房的面積是14或20平方米,按照規劃需要住3~4人,而有些家庭人數比這個多或者比這個少,這樣會產生大量的“拼房”現象。“在‘勤儉人家’,有大約一半以上的板房都是拼房,有很多都是兩對夫妻合住一間板房。生活矛盾和不便在所難免。”
三點建議改善安置點管理
針對上述這些問題,唐燦研究員提出了三點建議改善安置點管理。
首先,唐燦認為,應該在安置點管理者和受災群眾之間引入“第三極”。“這個‘第三極’可以是志愿者,也可以是社會工作者,他們可以‘上傳下達’,解決雙方溝通不暢的問題。”唐燦表示,“志愿者和社會工作者可以照顧孤寡老人和因地震致殘的受災群眾,幫助這些特殊群體更好地適應安置點的生活;他們還可以幫助疏導受災群眾,特別是無業的受災群眾的心理難題,安撫受災群眾的心理和情緒、激勵和幫助他們樹立自救自強信心。”
其次,唐燦建議,安置點應該鼓勵加強自我管理。她舉了“勤儉人家社區”的例子。在這個安置點,管理者從受災群眾中尋找一些“意見領袖”或者威望較高的人,讓他們擔任某一區域的小組長,參與管理。唐燦認為,通過這種加強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方法,可以更好地應對安置點治安、受災群眾心理等方面的問題。
唐燦還建議,可以適當引入市場機制,激發安置點迸發出正常生活社區里應有的活力。“勤儉人家社區”安置了近萬受災群眾。管理者在一開始就預留了六間活動板房,租給有條件的受災群眾開設小市場,結果六間不夠用,報名租房的人有300多人,最后整個安置點有120間活動板房被租出去開設各種小店。安置點再拿這些租金創造了比規劃多出數倍的工作崗位,以租金支付聘用人員的工資,這個安置點原來由國家支付工資的工作崗位只有80個,結果一下子增加到300多個,包括食堂、保潔員等等。唐燦認為,類似這樣的適當引入市場機制的做法值得其他安置點借鑒。
解決失業勞動力就業問題是安置點管理的重要工作
報告認為,就業也是受災群眾安置點管理面臨的重要問題。各地各級政府都在為解決災后失業勞動力就業問題想方設法,并且取得了成效,但受災群眾就業問題仍很突出。唐燦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主要的困難來自三個方面:過渡性安置尚未完成,人們不敢離開;受災群眾缺乏技能,亟須加大培訓力度;創業型就業(包括受災企業的恢復)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
“安置點里,失業后無事可做的人大量存在,容易產生社會問題。”唐燦建議,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對受災群眾的幫助,應該從提供生活物資、心理干預階段迅速轉移到提供更多的就業培訓和就業崗位上來,扶持災區勞動密集型受災企業在受災群眾中雇用勞動力。(滕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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