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8月28日訊近日,財政部公布了2008年彩票公益金籌集分配情況和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使用情況。
信息顯示,根據國務院批準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彩票公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間,按50:50的比例分配。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在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民政部和國家體育總局之間,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其中,從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中央集中的即開型彩票公益金,全部用于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地方留成的彩票公益金,由省級財政部門商民政、體育部門研究確定分配原則。
按照以上政策,2008年發行銷售彩票籌集的彩票公益金,中央與地方當年分別收繳入庫1516394萬元。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07]83號),自2008年1月1日起,彩票公益金納入基金預算管理。由于在彩票公益金納入基金預算管理以前,年度支出一般根據“當年籌集,隔年使用”的原則安排,因此,2008年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收入,還包括從中央財政專戶轉入中央總金庫的2007年籌集的1713845萬元。兩項合計,2008年中央集中分配的彩票公益金3230239萬元。
按照國務院批準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2008年分配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1887009萬元,用于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分配給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943504萬元,加上2007年以前年度累計結余結轉2008年安排的251617萬元,共1195121萬元,用于國務院批準的社會公益事業,由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部門或單位向財政部提出申請,經財政部審核報國務院批準后,組織實施和管理;
分配給民政部157251萬元,按照“扶老、助殘、救孤、濟困、賑災”的宗旨,由民政部安排用于資助為老年人、殘疾人、孤兒、有特殊困難及遭受自然災害等人群服務的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和受助對象直接受益的項目;
分配給國家體育總局157251萬元,由國家體育總局安排用于落實《全民健身計劃綱要》和《奧運爭光計劃》等體育事業;
2008年下半年中央集中即開型彩票公益金85224萬元,全部用于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范筱 據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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