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持宏觀經濟形勢平穩有序,2006年中央及有關部門制定并實施了大量的宏觀政策,密度大,力度強;
●短期看,從實際效果看,2006的宏觀經濟政策取得了顯著效果,基本上達到預期目標
●長期看,影響宏觀經濟形勢平穩發展的體制因素尚未消除,宏觀經濟仍然面臨許多問題
●為加快經濟增長方式轉變,2006年財稅體制方面推出了重大改革,
●2006年金融改革繼續突出,但面臨的任務也更艱巨。金融改革進入重大轉折期和重大機遇期
●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必須加快宏觀體制方面的改革
2006年宏觀調控主要措施
1.貨幣政策
針對貨幣流動性過剩、銀行信貸增長過快、固定資產投資增速過猛等突出問題,中國人民銀行先后出臺了包括發行央行票據、提高存款準備金率、提高利率水平等多項調控措施。
首先,四次定向發行央行票據,凍結資金達3700億元。2006年5月16日、6月14日、7月13日和12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先后發行定向央行票據1000億元、1000億元、500億元、1200億元。前三次的發行利率均為2.1138%,對象是部分商業銀行;12月11日的發行利率為2.7961%,對象是公開市場一級交易商。截至到2006年12月12日,通過價格招標和數量招標方式共計發行35542.2億元,資金投放量達到47215億元,回籠量達到54925.2億元,凈回籠量7710.2億元。貨幣投放量和回籠量分別較2005年增加114%和55%,資金凈回籠量較2005年下降42.3%,反映出2006年流動性過剩、上半年信貸投放過快的特點。
其次,三次提高存款準備金率,直接減少商業銀行可貸資金量。針對上半年商業銀行信貸投放過快的情況,2006年7月5日、8月15日、11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三次分別上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累計凍結資金4600億元。人民銀行認為,存款準備金根據的運用可以增強對沖的主動性和對沖的“深度”,同時,在流動性較多的情況下,小幅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屬于適量微調。人民銀行在第三季度貨幣執行報告中指出,“實踐證明,在我國當前的流動性前提下,搭配使用央行票據和存款準備金率兩種對沖工具管理流動性的方式是可行的,是維持貨幣政策主動性和有效性的必要舉措。”
再次,2006年中國人民銀行兩次加息,以收縮流動性、抑制信貸增長速度。4月28日,央行上調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由5.58%提高到5.85%。8月19日,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7個百分點。由于社會總需求擴張勢頭強勁,有必要在收回流動性的同時,加大對資金需求方的調節,利用利率杠桿適當抑制投資和信貸需求的擴張。同時,貸款利息率的提高可以有效地抑制投機性房貸,因此央行加息也是房地產調控的舉措之一。
2.財政政策——財政赤字及國債政策變化
2006年全國稅收收入(不包括關稅和耕地占用稅、契稅,未扣減出口退稅)達到37636億元,比上年增收6770億元,增長21.9%。此外,耕地占用稅、契稅、社會保險費、教育費附加和文化事業建設費等其它收入共計4208億元,同比增長25.3%。全年共辦理出口退稅4285億元,比上年增加913億元,增長27.1%。
2006年稅收收入呈現以下主要特點:首先,稅收收入增長較快。2006年全國稅收增收額超過1995年全年收入總額,收入總額比2002年翻了一番多,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超過18%,較2005年提高一個百分點以上。其次,稅收結構進一步優化。2006年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共計完成9533億元,增長25.4%,占稅收收入的比重為25.3%,較上年上升0.7個百分點。國內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三項流轉稅共計完成19909億元,增長20.2%,占稅收收入的比重為52.9%,比上年下降0.8個百分點。再次,西部地區增幅領先于東、中部地區。2006年東部、中部、西部地區稅收收入分別完成26568億元、5850億元和5218億元,增幅分別為21.7%、21.5%和23.8%,西部地區收入增速分別快于東部、中部地區2.1和2.3個百分點。最后,宏觀調控作用有所顯現。受宏觀調控影響較大的冶金、煤炭、建材行業增值稅分別增長11.1%和16.2%,較上年分別回落8.2和39.4個百分點,房地產業企業所得稅增長27.2%,較上年回落21個百分點,而資源稅同比增長45.3%,表明中央采取的控制固定資產投資過快增長、合理有效利用資源、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等宏觀調控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在財政收入大幅增長的同時,財政赤字有所減少。2005年中國財政收入突破3萬億元人民幣,財政赤字為2280億元人民幣,占GDP的1.6%。2006年,中央財政預算安排收支相抵,赤字2950億元,比2005年預算減少50億元,財政赤字占GDP的比重預計進一步下降到1.5%。2006年中央財政預算內基建投資總規模為1154億元,其中國債項目資金600億元,預算內投資554億元。該投資規模與2005年基本一致,目的是為了保持政府投資對經濟發展的拉動作用。
2006年國債的發行期限向中短期傾斜。全年共發行記帳式國債6533億元,比2005年增加1491億元,增長30%。從發行的期限結構看,2006年共發行1年期以下國債2122億元,占國債發行總量的32%;2~10年期國債3500億元,占54%;10年期以上國債911億元,占14%。與2005年相比,短期債比重上升了4個百分點,中期債的比重基本持平,長期債比重下降了5個百分點。
圖1-1:2005、2006年國債發行期限結構對比
資料出處:田紅勤,《2006 年債券市場運行回顧》,中信建投證券研究所《債券研究》,2007年1月4日
3.投資調控政策
2006年繼續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重點任務是圍繞著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精神,著力于繼續改進項目核準制和備案制,加快出臺投資體制改革的相關配套措施,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決策責任制度,完善投資宏觀調控體系。
2006年在確定鋼鐵、電解鋁、電石、鐵合金、焦炭五個重點產能過剩行業的同時,加大了針對全國固定資產投資過熱的調控力度。具體措施包括:3月20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推進產能過剩行業結構性調整的通知》,對推進產能過剩行業結構調整進行全面部署;6月28日,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銀監會聯合發布《關于加強固定資產調控、從嚴控制新開工項目的意見》,從6個方面對過快的固定資產投資進行控制;7月25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防止高耗能行業重新盲目擴張的通知》,要求從嚴控制新建項目特別是高耗能項目,堅決取消違規出臺的優惠電價等政策措施;8月2日,國家發改委公開發表文章,提出當前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過快的主要原因,并提出加強對投資調控的六方面政策思路;8月3日,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國家環保總局、國家安監局、銀監會五部委以特急令形式發布《關于印發新開工項目清理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調控政策重點要求各地要對2006年上半年列入統計范圍的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的新開工項目逐項進行全面清理。其中,鋼鐵、電解鋁、電石、鐵合金、焦炭、汽車、水泥、電力、紡織行業要清理總投資30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煤炭行業要清理設計能力3萬噸/年及以上的項目。各地“億元級”新開工項目的逐項清理工作8月初拉開大幕,限時一個月完成。凡是在產業政策、土地審批等方面存在任何問題的項目,都被要求暫停建設、限期整改。國務院常務會議嚴肅查處了違規建設的內蒙古新豐電廠項目,并對自治區政府予以通報批評。10月16日,國家發改委宣布,經國務院批準,有關部門組成六個督查組,對12個省區新開工項目清理工作依法進行督促檢查。
4.房地產調控政策
房地產投資在固定資產投資中的比重雖然不是很大,但其對于投資拉動的意義十分重大,并成為鋼鐵、水泥等部分行業過度投資的主要成因。針對房地產市場投資過熱,價格上升過快的問題,國家有關部門出臺一系列政策。2006年“房地產新政”大體可分為緊縮“地根”、規范市場和綜合調控三類,主要針對土地供應、購房貸款、外資進入房地產市場方面,采取加強土地審批管理、抑制房產過度投資等措施。
首先,針對緊縮土地供應的調控政策包括:2006年3月29日,國土資源部發表52號文,即《關于堅持依法依規管理節約集約用地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通知》,首次明確提出將推進農村非農建設用地流轉的試點工作;5月31日,國土資源部發布《關于當前進一步從嚴土地管理的緊急通知》,提出遏止一些地方違法違規占用土地,確保房地產調控中的土地政策落到實處;6月14日,國土資源部發布《關于嚴明法紀堅決制止土地違法的緊急通知》,即日起清理閑置和別墅用地,針對土地違法現象將具體實施要求、政策落到實處;6月15日,國土資源部發布《關于盡快向社會公布城鎮房地產開發土地供應及開發利用情況的通知》,要求在一個月內,各地市、縣須公布土地純收益、土地閑置狀況,兩個月內,各省須將各市、縣土地純收益、土地閑置狀況書面上報匯總于國土資源部;7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建立國家土地督察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表示設立國家土地總督察及其辦公室,并向地方派駐九大國家土地督察局,全國省(區、市)及計劃單列市的土地審批利用全部納入嚴格監管;8月1日,國土資源部制定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和《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正式施行,對招標拍賣掛牌或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范圍作了細化,并建立國有土地出讓的協調決策機構和價格爭議裁決機制;8月6日,國土資源部針對土地管理中存在五大問題推出五大措施,即提高征地成本、規范土地出讓收支管理、提高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繳納標準、統一制定并公布各地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加大建設用地取得和保有環節的稅收調節力度;9月5日,《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發布,《通知》指出,為進一步貫徹科學發展觀,保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必須采取更嚴格的管理措施;9月7日,國土資源部發布《關于開展2006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查清全國各類土地利用變化情況,以充分發揮土地管理在宏觀調控中的“閘門”作用;10月19日,監察部、國土資源部聯合下發《關于開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的通知》,決定集中力量查處一批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案件,嚴肅懲處土地違法違規行為,遏制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反彈的勢頭,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執法環境;11月21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關于調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政策等問題的通知》,規定從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標準將提高一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提高標準后,實行中央與地方3:7分成體制。
其次,用于規范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政策包括:2006年5月31日,國稅總局開始征收二手房營業稅,自2006年6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將全額征收營業稅;2006年7月26日公布《關于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自8月1日起,各地稅局將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強制性征收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
最后,對房地產行業進行綜合調控的政策包括:5月17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上提出了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六項措施(國六條),在土地方面要求科學確定房地產開發土地供應規模,加強土地使用監管,制止囤積土地行為;5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九部委十五條意見),對“國六條”進一步細化,規定自6月1日起,凡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建設,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積所占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筑總面積的70%以上,優先保證中低價位、中小戶型土地供應,不得低于年居住用地總量的70%,在土地方面要求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及加大對閑置土地的處置力度;6月28日,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加強固定資產投資調控從嚴控制新開工項目意見》,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加強房地產市場房屋供求比例,運用多種手段對房地產業進行引導,明確指出發展的重點就在于加大限價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建設力度,著力調整住房供應結構來降低房價;7月6日,建設部發布“165號文件”調控住房結構,進一步明確了九部委“十五條”中90平方米標準為單套住房建筑面積,并提出要加強監督檢查,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地方政府要切實負起責任;7月6日,建設部頒發《關于落實新建住房結構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見》(建設部165號文件),提出年度土地供應計劃中已明確用于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居住用地,應當主要用于安排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建設。【摘自中國(海南)改革研究院《2007中國改革評估報告》】【撰稿人:魏加寧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副部長、研究員;劉尚希國家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巴曙松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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