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發展要爭取的不是特殊政策傾斜,而是一個平等競爭、建立在規則基礎上的、法制的市場經濟環境。政策環境對中國民營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民營經濟的發展必須充分發揮政府各部門間及政府與社會組織間的合力作用,真正為民營經濟創造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
2006年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環境總體有利,中央繼續強調鼓勵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政策。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政策,如“十一五”發展規劃、建設創新型國家系列配套政策、建設新農村系列配套政策和宏觀經濟調控與穩定發展政策等等,這些措施為民營經濟保持快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宏觀經濟政策環境。從2006年3月的政府工作報告,到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報告,中央都在強調要認真落實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進一步為民營經濟創造公平競爭的政策、市場和法制環境,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中央的態度堅定了民營企業的信心,給民營經濟發展帶來了更大政策動力。
1、企業運行的法制環境分析
(1)涉及市場經濟多部重要法律法規的出臺及實施使我國企業運行法制環境得到空前改善。2006年對中國法制建設具有里程碑的意義。本年中共有497部法律法規實施,完善市場主體、市場交易、市場監管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設被高度重視。其中新修訂的《公司法》、《證券法》、《企業破產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備受社會關注,也為企業運行創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
(1)新《公司法》的實施對市場主體影響深遠:一是完善了公司設立和公司資本制度方面的規定,降低公司設立門檻,擴大股東可以向公司出資的財產范圍。二是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方面的規定,充實股東會、董事會召集和議事程序的規定,增加監事會的職權;增加上市公司設立獨立董事的規定等。三是健全了對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保護機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查閱公司財務會計賬簿,在公司符合分紅條件而長期不向股東分紅等情況下,股東可以要求公司收購其出資,退出公司等。四是增加“公司法人人格否認”或稱為“揭開公司面紗”制度的規定。當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等情況下,該股東即喪失依法享有的僅以其對公司的出資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的權利,而應對公司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企業破產法》的制定標志著市場主體退出機制的建立。近年來,中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國有企業的改革力度正在加大,企業的重組、聯合、并購漸多,破產案件也越來越多。市場經濟的法則決定企業必然有生就有死。此前,一些債臺高筑的企業因為一些特殊問題的處理無法可依而難以進入破產程序,從而加劇了社會財富的流失及社會關系的不穩定性。新企業破產法也對金融機構破產做出規定: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出現資不抵債等破產情形時,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該金融機構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3)2006年全國人大進行審議的《反壟斷法》對破除壟斷具有特殊意義:隨著我國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特別是《反壟斷法》立法進程的加快,我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將更加完備。市場競爭參與者將得到公平競爭、有序經營的良好環境。盡管這部素有“經濟憲法”之稱的重要法律制度將對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產生深遠影響,但有關該法中“行政壟斷”章節的最終去留問題仍然成為人們對這部期望值很高的法律的實際意義判定的重要砝碼。
(4)為了進一步完善稅制,《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已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此次企業所得稅改革按照“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原則,建立了各類企業統一適用的科學、規范的企業所得稅制度,為各類企業創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
(5)除此之外,2006年頒布或實施的尚有多部法律法規與經濟生活有關,如《證券法》、《審計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這些法律法規的實施,都極大地促進了我國市場經濟體系的的完善及企業深化改革。
2、民營經濟的政策環境分析
(1)“非公經濟36條”的實施情況評析
2005年2月頒布的《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是國務院落實黨的十五大特別是十六大以來關于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一系列大政方針的綱領性文件,是共和國成立56年來第一次以中央政府的名義發布的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性文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胺枪洕?6條” 目的是進一步消除制約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體制性障礙,重點解決市場準入和財稅金融支持兩大難題,不僅為非公經濟發展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而且為進一步完善市場經濟機制、廣泛化解經濟快速增長時期面臨的各種不平衡等問題,為確保中國經濟可持續增長、構建和諧社會奠定了堅實的基石。
為了配合落實“非公經濟36條”,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牽頭起草了涉及56個相關部門和機構的《貫徹落實<若干意見>重要舉措分工方案》,國家職能部門和機構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多數省、自治區、直轄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出臺了貫徹落實“非公經濟36條”的實施意見。截至2005年12月份,國務院有關部門相繼出臺了貫徹落實“非公經濟36條”的具體措施和配套辦法17件。這些文件主要包括:2005年3月21日,國家工商總局下發《關于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促進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通知》;4月13日,國務院下發《關于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4月18日,國務院減負辦下發《關于治理向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的通知》;6月15日,國防科工委頒布《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實施辦法》;7月28日,銀監會下發的《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指導意見》;8月15日,民航總局出臺了《國內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試行)》;9月20日,商務部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下發了《關于實行出口信用保險專項優惠措施支持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通知》;9月26日,商務部出臺了《商務部關于促進中小流通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指導意見》;10月18日,文化部出臺的《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文化產業的意見》;等等。
2006年是狠抓《中小企業促進法》和“非公經濟36條”貫徹落實的一年,各地區、各部門高度重視“非公經濟36條”的貫徹落實工作。國務院已經責成國家發改委聯合65個部門,定期協調一些問題,積極爭取更多配套政策出臺,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2006年年初,國家發改委與國務院法制辦聯合下發《關于開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規定工作的通知》;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公布;國家發展改革委起草了《國務院關于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銀監會《關于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意見》等。截止到2006年年底,在市場準入、金融財稅、公共服務、改進政府監管、營造輿論等方面出臺了24個配套文件,廢除了2000多個收費項目,還有一部分配套措施正在研究制定中;全國31個省區市制定“非公經濟36條”實施意見21件,出臺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法規或政策文件200多件,其中,地方性法規30多件,22個省市設立有“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領導小組”或“部門聯席會議”。
鑒于許多地區已經認識到其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的一個基本原因是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落后,因此,不少地區在制定實施意見時,不僅注意認真和全面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精神,還強調結合本地需要在具體措施上要有新的舉措、新的突破。如在指導思想上,河北省明確提出:“堅持思想上放心放膽、工作中放手放開、政策上放寬放活的方針,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堅決沖破一切阻礙民營經濟發展的思想障礙,堅決革除一切影響民營經濟發展的體制弊端,堅決摒棄一切束縛民營經濟發展的做法規定?!痹诎l展目標上,湖北省提出“經過5年左右的努力,使非公有制經濟占全省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60%以上。”重慶市則在制定“十一五”總體規劃的同時,制定了非公有制經濟“十一五”發展專項規劃。在行業準入上,天津市的81條實施意見中就有19條涉及行業準入,不僅突破大,而且操作性較強。在稅收政策上,青海省提出了四大類十七項措施,其中之一是對新辦的生產流通企業,“5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期滿后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5年”,基礎產業企業“5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期滿后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5年”。在財產保護上,四川省明確要求“對非法改變非公有制企業財產權屬關系的依法予以糾正。建立和完善保護非公有資本和非公有制企業合法權益的法規、規章體系。”“嚴禁對非公有制企業亂收費、亂攤派、亂檢查、亂代理、亂指定?!?/p>
全國工商聯自始至終是“非公經濟36條”的制定參與者和落實推動者?!胺枪洕?6條”出臺后,全國工商聯及各地工商聯積極組織協助政府部門,在推動“非公經濟36條”貫徹落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國工商聯對“非公經濟36條”的實施情況,多次進行了調研。全國工商聯提供的材料顯示,“非公經濟36條”頒布以后,各省市的工商聯都在積極宣傳和組織學習;包括天津、北京、遼寧、江蘇、浙江等地的工商聯還主動參與當地政府貫徹落實“非公經濟36條”的起草工作中去,提出了大量建議和意見;此外,江西、河北、西藏和青海等省市、自治區工商聯還善于通過與媒體的配合,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從而大力宣傳“非公經濟36條”。
總體上看,“非公經濟36條”的貫徹落實取得了重要進展,許多政府部門和絕大部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下發的貫徹“非公經濟36條”的實施意見,對非公經濟的發展有所推動。經過各地區、各部門的共同努力,民營經濟保持了持續健康的發展勢頭。根據2006年年初全國工商聯對1000多名民營企業家和工商聯領導的問卷調查,絕大多數民營企業對于“非公經濟36條”的貫徹情況還是滿意的,對政府部門、地方政府落實情況的滿意率(包括非常滿意和滿意)分別為67.1%、61.9%。
但是,與廣大非公有制企業的發展需要相比,進展還不夠快,力度還不夠大,社會上還不夠滿意。有的民營企業家對準入政策執行情況評價為:“上面放,下面望,中間是道頂門杠?!彼^“中間”,指的就是一些實權部門。比如,全國政協委員、四通集團董事長段永基認為:“非公經濟36條”公布后,許多部委等行業主管部門積極行動、制定貫徹落實的細則,其中尤以國防科工委、總裝備部積極主動、有力度,但也有少數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細則與“非公經濟36條”的總精神完全是南轅北轍、背道而馳的。一些部門決策往往反映的是部門及與部門關系緊密的壟斷集團的利益,他們往往是先部門、后國家,重部門、輕國家,甚至為部門利益而不惜犧牲、損害國家利益[4]。
因此,為了保證政令的一致性、嚴肅性,一些民營企業人士提出,由國務院指定超脫部門利益的綜合部門,組成審閱機構,對各業務主管部門制定落實“非公經濟36條”的細則進行獨立的審閱修訂,最后報國務院審批后頒布實行。具體來說,建議由國家發改委、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和全國工商聯組成這個獨立審閱機構、建立聽證制度,排除部門利益可能的影響,對落實“非公經濟36條”的工作定會有很大幫助。
(2)政府擴大市場準入的措施
2006年,在中央強調鼓勵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方針政策的推動下,鐵路、民航、郵政等部門推出了鼓勵非公有制資本進入相關行業領域的措施,有關部門還改進了民營資本進入軍工、石油石化領域的政策。
2006年2月,《國務院關于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的若干意見》鼓勵社會資金特別是大型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以并購、參股等多種方式參與國有裝備制造企業的改革和不良資產的處置。對在重大技術裝備制造領域具有關鍵作用的裝備制造骨干企業,要在保證國家控制能力和主導權的基礎上,支持其進行跨行業、跨區域、跨所有制的重組。
建設部、鐵道部決定,在2004年底開放鐵路建設市場的基礎上,對鐵路建設市場的設計、施工、監理業務范圍繼續開放。鐵道部出臺“十一五”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核心內容是要大力吸引地方政府和境內外各類社會資金直接投資鐵路建設。鐵道部將面向全社會推出一系列新的融資項目,鐵道部就鐵路建設運營、客貨運、鐵路裝備制造、多元化經營等領域放寬市場準入提出了具體意見。到2005年底,已運營的既有合資鐵路公司26個,總資產達到1138億元,運營里程達到8777公里。鐵道部有關部門正在抓緊完成《鐵路建設條例(草案)》、《鐵路旅客運輸條例》和《鐵路貨物運輸條例》起草工作,爭取盡快列入國務院立法計劃,為推進鐵路投融資改革提供法制保障。國家民航總局對非公有資本在公共航空運輸、通用航空、民用機場、空管系統、民航相關項目領域的市場準入等做出了明確規定。截至2005年末,國家民航總局批準了7家營運或籌辦的民營航空公司,投入運營的3家民營航空公司已有7架飛機,經營16條國內航線。
2006年12月4日,商務部發布《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和《原油市場管理辦法》,對外開放國內原油、成品油批發經營權,辦法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這兩個辦法既兌現了加入WTO時的承諾——中國在2006年12月11日之前對外資全面開放原油、成品油市場,也放寬了對民營企業進入原油、成品油批發市場的限制——符合相應資質要求的企業就能夠申請經營許可資格。而先前以石油為代表的傳統的壟斷行業對民營資本和企業來說猶如一道透明的“玻璃門”,民營企業看得見但卻無法進入。此次兩個《辦法》的出臺意味著,原來嚴格限制民營企業進入的石油等壟斷行業,已經開啟了一道門縫。
中宣部、文化部等單位就引導和規范非公有制資本進入文化產業領域,逐步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做出了新的規定。目前的傳媒文化產業中,民營包括民營獨立經營權的和外資包括國有合資的,已經占到整個市場近80%的份額。2005年,國務院下發《關于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文化部出臺《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文化產業的意見》,文化部、財政部、人事部、稅務總局聯合頒布《關于鼓勵發展民營文藝表演團體的意見》。隨著2006年《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的出臺,文化產業領域的民營經濟將迎來更多的機會。
國家發改委近期擬抓緊出臺的文件包括《關于非公有資本進入油氣等礦產資源領域的資質條件與準入相關規定》,以及《關于非公有資本進入軍工領域的若干規定》等。
地方政府也在繼續出臺市場準入措施。比如,非公經濟發達的浙江雖然直到2006年初才頒布《實施意見》,卻為“非公經濟36條”提供了更完善更快速的“落實平臺”?!秾嵤┮庖姟纷鳛檎憬≌?006年“1號文件”,充分體現了“非禁即入”的姿態,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禁入的行業和領域,非公有資本都可以進入,不僅是電力、鐵路、加油站等,甚至市國防科技工業建設領域,都允許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平等參與競爭,從而為浙江的民營經濟創造了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
2006年民營經濟在壟斷行業取得了一些突破。2006年8月23日,《南方日報》報道了國有羅定鐵路產權的成功轉讓。這是我國民營企業首次全資收購國有鐵路公司的100%股權,意味著我國首條民營資本絕對控股的鐵路誕生,鐵路向民營資本開放程度進一步加大。此次羅定鐵路“創舉”式的100%股權轉讓,為我國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闖出了一條新路。在鐵路這個高度壟斷的行業中,通過此次改革將有利于實現國家、地方、民營企業三者利益的平衡,對于推動國內鐵路體制改革取得實質性的進步具有重大的影響。2006年12月9日,新華網發布消息,上海組建了一家民營飛機裝備制造企業——上海上飛飛機裝備制造有限公司(簡稱上飛)。上海上飛飛機裝備制造有限公司由上海飛機機械設備廠改制而來,控股方為民營企業上海中航航空工業民品工具有限公司。在國有企業“一統天下”的飛機裝備制造領域,首次出現了民營企業的“身影”。
(3)財稅金融部門加大對民營經濟的支持
2006年,財政部門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財政部表示,“十一五”期間,財政將著力營造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外部環境,建立激勵中小企業發展的體制、機制。財政部將考慮對小型微利企業給予必要的稅收優惠;加大對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的支持;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在政府采購中確定一定的比例,保證中小企業獲得政府訂單。目前,國家已經增設了中小企業創新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專項補助資金等政策性資金并將進一步加強,其著眼點更多地放到有利于降低中小企業創業與創新的風險上來,重點支持處于種子期、初創期的中小企業,支持技術開發初期的原始創新。
2006年7月,財政部、發改委出臺《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專項資金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業專業化發展、與大企業協作配套、技術進步和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等。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式采用無償資助或貸款貼息方式。無償資助的額度一般在200萬元以內;貼息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貼息額度最多不超過200萬元。公共財政的重點支持給中小企業的發展奠定了更加堅強的后盾支持,將有助于中小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在財政部推動下,“十五”期間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各類支持中小企業專項資金85億元。2006年,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扶持了近千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技術企業。利用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的2億元專項資金,共支持321戶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項目,帶動了約76億元的社會投資[7]。目前,全國省級(含計劃單列市)財政中設有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專項資金的已達33個,近年來,出租參股設立了中小企業服務機構966個、擔保機構809個、創業投資企業60個。2005年安排支持資金25億元,2006年達30億元[8]。2007年,江蘇省財政將安排2億元民營企業擔保基金。
2006年,就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一些稅收政策。調高了針對個體工商戶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個體工商戶月銷售額的5000元以上才征收增值稅或營業稅。7月1日開始,調整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的個稅費用扣除標準,由原來800元提高到1600元。
2006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關于改進和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通知》,提出要進一步擴大小額擔保貸款對象范圍;要進一步發揮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帶動就業的作用,推進建立創業培訓與小額擔保貸款的聯動機制等。2006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改進和加強農民工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對農民工和農村適齡青年在就業有保障、國家認證的教育培訓機構接受一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的,金融機構可向其提供商業性助學貸款服務。進一步加大對符合信貸條件的鄉鎮企業、縣域經濟、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信貸支持,發揮其輻射拉動作用,擴大農民工就業市場容量,鼓勵和支持農民工就地就近轉移就業。2006年12月,中國銀監會制定發布了《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的若干意見》,按照商業可持續原則,適度調整和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降低準入門檻,允許境內外銀行資本、產業資本和民間資本到農村地區投資、收購、新設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這個文件的落實,有助于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農民貸款難、民營經濟貸款難的問題,促進民營經濟過剩的產業資本進入金融資本同進入我國的外國金融資本競爭。
銀監會表示,未來重點是放在改善小企業服務的長遠機制建設和制度建設上來,銀監會通過按《貸款指導意見》,鼓勵和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盡快建立科學的風險的定價機制、貸款的成本收益單獨核算機制、對小企業成本貸款的有效機制、貸款的高效審批機制、專業的培訓機制、良好的貸款違約的通報機制等“六項機制”,完善對小企業貸款的問責機制,改進貸款的分類制度,改善貸款分類制度上的小企業核銷制度,最終建立一個銀行小企業貸款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同時更好地對小企業貸款進行管理。銀監會將鼓勵在縣域內設立多種所有制的社區金融機構,延伸金融服務的領域,允許民間資本、外資等參股,規范民間借貸。農行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加快股份制改造進程。農村信用社將力爭在5至10年內辦成現代農村金融企業。
2006年,金融部門努力緩解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瓶頸,大力推動信用擔保體系建設,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工作取得積極進展。截止2006年10月底,主要銀行金融機構(三家政策銀行、三家國有商業銀行、13家全國股份制商業銀行)小企業貸款余額2.68萬億元,比年初凈增2057億元,授信總額比當年增加5070億元,授信中小企業485萬戶,比年初增加1.7萬戶;全國已設立各類中小企業擔保機構2914家,累計為26萬家中小企業提供了擔保服務,擔保總額4674億元。積極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服務體系建設,2003年國家開發銀行與國家發展改革委選擇了重慶、長春、煙臺、太原等六省市作為中小企業貸款試點后,逐步向全國推開。目前已累計發放中小企業貸款261億元,在全國254個地區建立了中小企業貸款平臺和組織機構,覆蓋的區縣數達756個,其中,建設貸款平臺294個,擔保平臺264個,信用促進會等群眾組織190個,累計創造就業崗位50萬個。發放了54.6億元軟貸款用于注資擔保機構,支持了159家擔保機構。國家發展改革委還與建設銀行、渣打銀行等商業銀行合作,加大對成長型中小企業貸款支持力度。
證監會進一步加大市場化改革進程,為非公有制經濟平等利用資本市場創造條件和機會。證監會就適應股份制改革全流通市場需要,在企業并購方面按照《證券法》的規范,頒布了一系列具體的規章制度,為非公有制平等的利用資本市場更好地提供機會和條件。今后,將加快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體系,拓寬非公有制經濟進入資本市場的渠道;完善市場功能,提供更多的產品和工具為非公有制利用資本市場創造更好的條件,包括公司債券市場的發展、資產證券化等;簡化程序、降低門檻,加強監管,提高市場的效率,更好地為非公有制經濟服務。截至2005年12月底,在境外發行股票上市的境內企業119家,其中包括35家非公有制企業。目前,已有38家非公有制企業在中小企業板塊發行和上市,合計融資96億元,占中小企業板家數和總融資額的比例分別為76%和80%。
(4)政府建設公平的競爭環境、改進監管的措施
經過各地區、各部門的共同努力,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外部環境正在逐步改善。除了“非公經濟36條”配套措施以外,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實施以及一些重大改革措施的出臺,也大大改善了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環境。2005年10月修訂、2006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公司法》和《證券法》有力地促進了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如修訂后的《公司法》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取消了按照公司經營內容區分最低注冊資本額的規定;允許公司按照規定的比例在兩年內分期繳清出資,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將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額降至人民幣3萬元;將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由1000萬元下調為500萬元;允許非公有制有限責任公司發行公司債券。修訂后的《證券法》降低了公開上市的股本要求,從原來的不少于5000萬股變更為不少于3000萬股,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發展留出了空間。2006年8月修訂、2007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合伙企業法》增加了有限合伙制度和有限責任合伙制度。這對于引導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在風險投資領域的發展、拓寬非公有制經濟的投資渠道具有重要意義。這些法律法規的出臺,促進了各類市場主體發展的法制環境的形成和完善。
政府部門轉變觀念,改進監管。比如,國家發改委等部門積極履行推動發展和深化改革的職責,在編制發展規劃、擬定改革方案、制定經濟政策、實施宏觀調控、核準重大項目、安排政府投資等各項工作中,都注意體現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要求,注意從過去單純地為國有經濟服務,轉向公平地為各種所有制企業提供服務。
2006年初,國家發改委與國務院法制辦聯合下發《關于開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規定工作的通知》,清理的重點是現行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在市場準入、財稅金融支持、社會服務、權益保護和政府監管等方面與“非公經濟36條”不一致的規定,清理范圍包括縣級(含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和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及有關單位制定的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商務部、證監會等部門以及貴州、浙江、甘肅等省區已經反饋了清理結果。甘肅省廢止了1980年以來下發的94件對非公經濟具有限制性的省級文件;浙江省在開展清理限制非公經濟發展規定工作的同時,還專門在省級政府網站上征求公民、企業和其他組織的意見和建議。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歐新黔在廈門舉行的2006中國非公經濟論壇上作書面發言時表示: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規定的工作將于2006年底到2007年上半年完成。
近年來,工商總局積極參與修改相關的法律法規不斷創新監管的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在簡化改革和規范登記管理制度方面推出了一系列重大舉措:實現了當場登記,開辟了綠色通道,改革了審批制度,推行了委托登記,降低了準入門檻等。例如,2007年1月1日起,天津市工商局將停止收取集貿市場管理費和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同時規定進一步清理各種違反收支規定的行政收費和罰沒項目,并規范、控制各類檢查、檢測、檢驗,統一收費標準。
2006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修訂《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管理暫行辦法》,重新明確界定了適用范圍、增加了“定額公示”程序、實行了簡易申報、進一步明確了定期定額戶通過銀行劃繳稅款所涉及問題的處理辦法、對定額差異的報繳稅款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對簡并征期的有關問題作了規定。修訂后的《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實行。
政府積極實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中小企業成長工程?!笆晃濉币巹澗V要提出要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國務院也列入了2006年工作要點。2006年9月,國務院召開了全國中小企業工作座談會,曾培炎副總理發表了重要講話。政府將通過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力爭用五年的時間,使非公有制企業的發展環境明顯改善,布局結構相對合理,管理和技術水平顯著提高,自主創新和市場競爭力增強,安全生產、產品和服務質量明顯改進,節能降耗和污染治理取得重要進展,就業規模繼續擴大。2006年12月11日,中國中小企業協會在北京成立。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出席成立大會并講話。他強調,要加快結構調整,改善發展環境,全面提高中小企業整體素質和市場競爭力;完善中介組織,發揮服務功能,努力把協會辦成受歡迎的中小企業之家。隨著我國政府職能的逐漸轉變,由國家發改委主管中國中小企業協會,將承接并保證做好國家發改委中小企業司等有關司局逐步轉移出來的部分社會服務職能。
科技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民營科技企業創新創業的支撐力度:國家主要科技機構更多地吸納包括民營科技企業在內的廣大企業的積極參與;促進更多的科技資源和成果向民營科技企業轉移,鼓勵大學科研機構的科學人員以多種形式創辦民營科技企業,用現有的民營科技企業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加大促進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創新支持,國務院已經發展的從財稅、金融、政府采購、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等十多個方面提出了配套政策和99條實施細則,很多是支持中小型企業的創新而提出的;充分利用國際科技或合作渠道,為民營科技企業引進國際技術體提供方便,為企業走出去在海外建立研發機構、生產基地和產品出口提供服務、牽線搭橋。
政府部門積極為民營經濟“走出去”創造條件。在中國企業高呼“走出去”的時候,2006年8月,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全國工商聯第一副主席、中非民間商會會長胡德平率28位中國民營企業家赴非洲考察,代表團受到了當地的熱烈歡迎。2006年11月初,在北京舉行的中非峰會更進一步推動了企業家去非洲投資的熱情。
政府部門積極營造輿論環境。為進一步貫徹“非公經濟36條”和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持續快速發展,有關部門組織了多次座談會、論壇和大型研討會。2006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全國工商聯聯合召開了“非公經濟36條”頒布一周年座談會。10月28日,“中國(重慶)民營經濟發展戰略論壇”開幕。由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央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的2006年中國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論壇于11月2日至3日在廈門舉行。11月18日,由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國家發改委、全國工商聯共同主辦、為期兩天的“促進非公經濟健康發展論壇”在南京閉幕。這是自“非公經濟36條”頒布以來,有關非公經濟的規格最高的一次論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出席,并做了重要講話。2007年1月31日,全國工商聯舉行2006年度中國民營經濟發展形勢分析會。
2006年12月20日,由統戰部、國家發改委、人事部、工商總局和全國工商聯共同舉辦的第二屆全國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表彰大會在北京舉行。朱國平、謝子龍、崔太平等99名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獲得“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榮譽稱號。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統戰部部長劉延東在會上發表題為《自覺承擔起建設者的光榮使命》的講話。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工商聯主席黃孟復宣讀了表彰決定。王建沂代表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宣讀了《堅持“兩個健康”,投身“四個建設”,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貢獻力量》倡議書。在新的歷史發展階段,一批新的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成長起來,形成了新的社會階層,在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正確指引下,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關心支持下,他們以創造性的勞動和扎實有效的工作,做出了自己突出的貢獻,成為提升我國經濟實力的重要力量、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有生力量、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的積極力量。
(5)政府要求企業改進農民工待遇和倡導企業社會責任的措施
企業社會責任的缺失影響了民營企業的發展,政府在改善民營經濟外部環境的同時,通過各種途徑幫助和引導它們提高自身素質,提高民營企業誠信度和守法水平,增強民營企業主的社會責任感,為和諧社會做貢獻。
黨和政府出臺了進一步落實提高農民工收入的政策。2006年2月,黨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首次提出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建立工資保障金等制度,切實解決務工農民工資偏低和拖欠問題。3月,國務院發布《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抓緊解決農民工工資偏低和拖欠問題”,“合理確定和提高農民工工資水平”。4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表示,三年內實現各類企業與勞動者普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實施“平安計劃”;完善最低工資標準制度,全面落實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高一次的規定,制定并發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些地方政府制定了提高農民工收入的措施。2006年2月,廣東省總工會等11家單位聯合制定出臺廣東省《關于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若干意見》,提出要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和支付機制,使農民工工資水平隨著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提高;2006年9月,青島市建管局專門下發了“漲薪令”,在青島打工的建筑農民工,日工資將提高5元錢;為了緩解供需矛盾,正確引導調控建筑市場人工工資單價,規范建筑市場計價行為,確保奧運場館及配套設施等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從2007年2月1日起北京市對建設工程人工工資進行了調整。
2005年修訂后的《公司法》,進一步規范和強調了公司的社會責任,加大了對勞動者的保護力度。修訂后的《公司法》,按照建立現代市場經濟社會信用制度的內在要求,進一步強調和明確了公司的社會責任,確定了有關人員的誠信準則,有效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進一步強調要建立勞動合同制度、職工代表大會制等規定,而這必將能夠更為有效地保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緩和目前一些地方相對緊張的勞資關系。2006年9月,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鼓勵上市公司根據該指引建立相應的社會責任制度,并倡導上市公司將自我評估的社會責任報告與年報同時對外披露?!吨敢访鞔_上市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紀守法、遵守商業道德,履行應盡的社會責任。上市公司被要求應當承擔起職工權益保護、股東和債權人權益保護、供應商、客戶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環境保護、社區關系和社會公益保護等多方面的責任。
2006年民營企業對社會公益事業貢獻日益增大。據統戰部和全國工商聯最近的抽樣調查顯示,約有84%的私營業主曾有過捐贈行為。以中國光彩事業為例,據統計,到2006年6月,由民營企業參加的光彩事業累計投資項目達15429個,比2005年同期增加1885個;累計到位資金1247億元,比2005年同期增長178億元;累計安置就業人員479萬人,比2005年同期增加179萬人;累計幫助脫貧769.8萬人,比2005年同期增加221萬人;累計捐贈財物金額為170億元,比2005年同期增加近40億元。 【摘自中國(海南)改革研究院《2007中國改革評估報告》】【撰稿人:常修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宏觀經濟研究院教授;唐海濱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研究室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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