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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草原建設成效明顯
草原建設遵循“生產、生態有機結合,生態優先”的基本方針,著力落實各項草原牧區發展扶持政策,積極推進草原生態保護建設,推動草原生態、牧業生產和牧民生活持續協調發展。國務院制定出臺指導我國牧區發展的綱領性文件《關于促進牧區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召開了全國牧區工作會議,批準農業部等部門提出的完善退牧還草政策的意見,提出加強草原生態保護建設、發展現代草原畜牧業的重要政策措施。2011年起中央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在草原牧區實施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按照“權屬明確、管理規范、承包到戶”的要求積極穩妥地推進草原承包經營。目前,全國已累計承包草原2.43億公頃,占可利用草原面積的73%,初步實現了“草定性、地定權、人定心”。繼續實施退牧還草、京津風沙源草地治理和西南巖溶地區草地治理試點等草原保護建設工程,與非工程區相比,工程區草原植被蓋度平均提高10個百分點,高度平均提高42.8%。全年完成種草改良面積1046.67萬公頃,建設草原圍欄700萬公頃。全國草原生態加速惡化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局部地區明顯改善。
七、防沙治沙、自然保護區和濕地建設取得新成績
防沙治沙取得重要進展。國家林業局編制印發《全國防沙治沙綜合示范區建設規劃(2011-2020年)》。指導新疆自治區啟動了新疆防沙治沙工程規劃編制工作,批準了新疆塔里木盆地周邊、石羊河流域等區域性防沙治沙工程規劃。組織開展了省級政府防沙治沙目標責任期末綜合考核,有力促進了地方政府問責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國順利通過第四次荒漠化履約評審。2011年荒漠化日期間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專門發來賀信,充分肯定我國荒漠化防治取得的成效。全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152.8萬公頃。
自然保護區建設和野生動植物保護得到加強。全國新建自然保護區91處,國務院批準晉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4處。目前,我國林業系統已建立各種類型、不同級別的自然保護區2126個,總面積122.69萬平方公里。自然保護區條件改善、數量增加、面積擴大,一些生物多樣性豐富、自然資源好、保護價值高的區域得到有效保護。中央加大投入,用于北京百花山等45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基礎設施改善和北京松山等101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能力建設。編制印發《全國極小種群野生植物拯救保護工程規劃(2011—2015年)》,啟動拯救保護工作試點。加強大熊貓、朱鹮、金絲猴、揚子鱷等瀕危野生動物保護,實施蟒蛇、黃腹角雉放歸自然。組織第二次全國陸生野生動物、重點保護野生植物資源調查和第四次全國大熊貓調查工作。推進華蓋木等重點野生植物示范性回歸。
濕地建設扎實推進。發布《中國國際重要濕地生態狀況公報》,舉辦第二屆中國濕地文化節暨亞洲濕地論壇,產生《無錫宣言》。制定《中央財政濕地生態系統健康價值功能評價指標體系》和《濕地保護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建立穩定的濕地保護補助資金投入渠道。實施全國濕地保護工程項目42個,新增濕地保護面積33萬公頃,恢復濕地2.3萬公頃。全年新增國家濕地公園(試點)68處、國際重要濕地4處,國家濕地公園總數達到213處。
八、森林、草原保護進一步加強
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全面加強。出臺《全國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建設規劃(2011—2020年)》。召開全國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會議,與31個省區市人民政府簽訂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目標責任書。開展松材線蟲病防治目標責任檢查,實現發生面積、病株數和縣級疫點“三下降”。實施美國白蛾聯防聯治,未發生嚴重災害。建立重大、危險和突發林業生物災害應急“周報告”制度。加快國家網絡森林醫院服務平臺建設,已有天津、江蘇、湖北等26個省市建成地方網絡森林醫院分院,聘用各級服務專家4800多人,基本形成了國家、省、市、縣4級網院專家服務體系。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穩步推進,加強馴養繁殖場所監測防控,啟用監測網絡直報系統,開展邊境聯防聯控試點和非洲豬瘟等外來疫病防控工作。全國共防治草原鼠害703萬公頃,草原蟲害534萬公頃,鼠蟲害防治面積較去年增加6%,草原鼠蟲害生物防治分別超過80%和50%,遏制草原害蟲蔓延的趨勢。
森林、草原火災撲救能力進一步提升。由多種衛星組成的衛星林火監測系統、國家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升級更新并投入運行,全國近600個森林火險監測站并網使用,預警響應速度得到較大提升。中俄第二次邊境地區森林防火工作聯防會議成功舉行,中蒙、中緬、中哈聯防取得進展,森林防火國際合作更加深入。強化軍事管理區森林火災防控。快速撲滅河北撫寧“4.12”、山東濟南“4.18”等9起重大森林火災,避免發生特大火災。全國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28.1%、41.2%和15.7%。通過加強草原防火應急響應和火情監測預警,大力開展草原防火宣傳培訓和應急演練,繼續加強草原防火基礎建設,草原火災防控成效顯著。與“十一五”時期的平均水平相比,草原火災發生次數下降63.7%,受害草原面積下降11.4%,草原火災發生次數和火災損失均處于歷史低位。
森林、草原管理力度明顯加大。制定《森林增長指標考核評價實施方案》。首次在80個縣開展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建立和執行情況檢查。基本完成省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穩步推進縣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和林地落界工作,積極構建全國林地“一張圖”,第一次實現全國統一標準的高分辨率遙感影像全覆蓋。修訂《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印發《占用征收林地定額管理辦法》,出臺《商品林采伐限額結轉管理辦法》。頒布全國木材檢查站“十二五”建設規劃,開展木材運輸檢查執法監督年活動。完成西藏等6省(區)森林資源清查和聯合國糧農組織遙感樣地監測。啟動縣級單位森林可持續經營管理試點和鄉鎮林業工作站編制簡易森林經營方案試點。加強草原保護建設系列規劃的編制與實施,落實草原管護制度,依法推進基本草原劃定,推行禁牧、休牧、輪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牧區已劃定基本草原6200萬公頃,禁牧草原面積9507萬公頃,推行草畜平衡面積1.44億公頃。
森林、草原執法力度加大。“亮劍行動”、“清網行動”等相繼開展,有效打擊各類破壞森林資源違法行為,全年收繳林木木材50萬余立方米,野生動物89萬余頭(只),收回林地8萬余公頃,挽回經濟損失40億余元。深入組織開展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落實情況的專項執法檢查,加大對各類草原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全年結案1.61萬起,結案率為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