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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進農牧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把增加綠色優質農畜產品供給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優化農牧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
大力發展現代農牧業。根據消費升級趨勢,調整農牧業結構,擴大綠色、有機、無公害農畜產品生產。在穩定糧食生產能力的基礎上,調減玉米種植面積,發展玉米深加工產業。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建設高標準農田,改造中低產田,發展節水灌溉。加快發展現代畜牧業,擴大青貯和優質牧草種植面積,推廣家庭牧場和規模化養殖方式。推進農牧業產業化、標準化和品牌化發展,提高農畜產品精深加工水平,壯大龍頭企業,培育內蒙古特色品牌。加強農牧業科技創新,推廣綠色生產技術。強化動物疫病防控和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嚴把從農田牧場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線。
深化農村牧區產權制度改革。繼續開展土地草原確權工作,推行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促進經營權有序流轉。積極培育和扶持農牧民合作社、專業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改革農村牧區土地征收制度,開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做好“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深化農墾、供銷社改革。推行“河長制”,開展水流產權確權試點工作。
多渠道增加農牧民收入。引導農牧民根據市場需求調整種養結構。積極發展鄉村旅游、休閑農牧業等新業態,拓寬農牧民增收渠道。加強職業技能培訓,促進農牧民就業增收。探索農村牧區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賦予農牧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利。不折不扣落實各項惠農惠牧補貼政策,提高農牧民政策性收入。